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改革既已重啟,如何邁出第一步,世界矚目。
過去的2013年風云變幻,大開大合。在最高領導層完成新老交替的背景下,“改革”與“預期”成為兩大關鍵詞。十多年來,改革進入深水區、攻堅期,步履維艱。新領導集體上任之初,爭論依舊難息。幾乎整整一年,公眾忐忑難安而又心懷期待。到11月,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落幕,《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全文公布,普遍的評價是“超乎預期”。至此,全面深化改革已成社會基本共識,改革新征程已有頂層設計。
“改革”和“預期”的主題延至2014年,已經變成全面改革的承諾。能否在開局之年兌現此承諾,在難度較高的重大改革上有所突破,公眾期待甚殷。
當前,全面深化改革在大的概念上共識已成,然而,具體到改革的各個領域、層次、板塊,具體到改革的策略與方法,則在許多情境下爭議猶存,凝聚共識將是動態過程。這并非純粹的認知之爭,也涉及堅硬的既得利益。倒退已無可能,但如何前進則很可能爭議再起,改革全面突破并不容易。此時,應繼續解放思想、保持熱議改革的輿論空氣,即使在個別爭議較大、復雜度較高的改革問題上,具體主事官員也應避免以“權威身份”出偏頗之言,挫傷民意。當然,更重要的是各級主事者均應堅持問題導向,強力推進改革,特別是盡快啟動一些共識已成、難度較高的重大改革,讓公眾看到改革進展。《決定》已經形成,必須趁熱打鐵,關鍵時刻的猶豫會造成長久的延宕,錯失寶貴的改革良機。
20年前,十四屆三中全會出臺了《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
1994年1月1日迅即推出了兩項改革——人民幣匯率并軌和分稅制。隨后,金融機構和宏觀調控重大改革措施也陸續推出。正是這些改革,堅定了外界對中國推進市場化改革的信心。十年之后,十六屆三中全會再出《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也曾令公眾歡欣鼓舞。但令人遺憾的是,其中不少突破性理念至今未能落實。前例在前,全社會深知,徒有頂層設計不足以自行,貫徹實施才是關鍵,尤其是開局之年。
當前的新一輪改革涉及面極廣,趨勢難擋。《決定》之后,一些領域的具體改革政策已經出臺,比如2013年11月30日,中國證監會啟動新股發行體制改革;2013年12月4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改增試點;2013年12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同業存單管理暫行辦法》,存款利率市場化再跨一步;2013年12月14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的試點推向全國范圍等。改革信號明確,可視作未來大規模行動的前奏。
不過,鑒于既往改革路阻且長,當前堅冰難破,業界在改革起始之年既有急切期待,也有明顯擔憂,決策層的改革執行力正面臨考驗。
近期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改革日程做出了分門別類的策略性安排。據此,我們認為,始于2014年年初,經濟領域最大的改革看點,應在財稅、金融和地方國企領域產生,進一步對外開放也須再現成果;而在政治領域,最重要的應是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其中包括通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實現公開,健全民主監督、法律監督、輿論監督機制,等等。
這些都屬于方向明、見效快,完全可以由地方和部門操作的改革,能否取得明顯進展,應成為對相關主管官員政績考核的標尺。
按目前部署,2014年間,需要中央決策的全局性改革將有方案出臺在前,并“適時推進”,我們以為這里的“適時”宜早不宜遲。其中,難度最大,因而標志意義重大的經濟改革,就是土地制度改革以及針對中央級特大國有企業的改革,包括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劃撥國資充實社保以及放開民營準入的反壟斷改革。而在政治與法治層面,3月間的全國“兩會”當有新期待,《決定》第九章有關憲法與法治的論述需要一一落在實處,而年內是否能有“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之試點安排出臺,最為值得關注。
這些改革能否盡早起步,關系未來七年的改革時間表能否實現,也關系民眾的改革信心和熱情能否維系。
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項任務在《決定》中已經明確,執行時仍會相對地有易有難。不過,中國在改革深水區徘徊,已經耗去了太多的時間和機會,這一回大力重啟,已經不太可能先易后難,甚至擇易避難。一些重大而困難的關鍵性改革如繼續拖延,則既得利益會更多更硬,其自我保護的能力會越來越強,未來改革就可能根本無法推進。
新一年是中國傳統的馬年,中國改革須策馬揚鞭,不停步、不降溫、不打折扣,以萬馬奔騰之勢沖破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