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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姚文平 出版:中信出版社 |
現在回過頭來看,“互聯網金融”在2012年8月由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謝平在《互聯網金融模式研究》中首次提出時,似乎沒有引起任何人的興趣。在人們傳統思維模式中,金融業似乎就意味著“財富游戲、寡頭天下”。然而,當資本開始“觸網”,一切會變得皆有可能:繼“支付寶”之后,“余額寶”、“易付寶”、“活期寶”、“現金寶”、“收益寶”等網上各種理財“神器”相繼面世,互聯網金融進入亮“寶”時代,仿佛一夜間,金融就從高帥富的“奢侈品”變成了人人趨之若鶩隨手可得的“潮流單品”。
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也使之成了網站、社交平臺熱得發燙的話題,近期多場高端論壇或以此為主題,或設立分論壇,甚至就此成立了如互聯網金融千人會等多個聯盟。身為金融大潮的實踐者和觀察者,德邦證券公司董事長姚文平的《互聯網金融:即將到來的新金融時代》以全景式的視角,通過翔實的案例,比較了互聯網金融與金融互聯網之間的差異,描繪了各類型的企業在互聯網時代的創新模式,并以“家譜”形式提供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路線圖,為這個正在快速變革的時代留下了一幀影像。
互聯網金融,簡言之,就是依托于云計算、大數據、電商平臺和搜索引擎等互聯網工具而產生的新興金融模式,具有融資、支付和交易中介等功能。按姚文平的總結,從已出現的服務看,互聯網金融大體包括:金融機構電子平臺(如電子銀行、保險(放心保)網銷)、互聯網/電商系小貸公司(如阿里小貸)、電商平臺供應鏈金融(如京東商城、蘇寧易購與銀行的合作)、金融流量分發(融360、好貸網)、金融產品銷售平臺(淘寶基金/保險網店、騰訊金融超市、天天基金網、銅板街)、P2P借貸平臺(如陸金所、拍拍貸)、眾籌平臺(如點名時間、眾籌網)、信息供應與分析(如彭博、財經門戶、騰訊操盤手、i美股)等等。
互聯網金融呼嘯而來,讓銀行“渠道為王”的桂冠頓失光澤。在互聯網金融里,大小戶一視同仁,無論錢多錢少,隨時都可交易,不用看銀行的臉色。銀行賣基金,動輒數萬元,最低也要上千元,而在淘寶店,1元錢就可邁入基金門檻,這對于年輕的消費群體來說,具有極大的誘惑。
多少年來,“二八原則”都是傳統銀行所奉行不廢的金科玉律。由于20%的客戶為銀行創造了80%的利潤,所以高凈值客戶一直是各大商業銀行追逐的對象。然而姚文平發現,隨著利率化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化,銀行客戶逐漸出現下沉趨勢,其原因,一方面是因為商業銀行對于高凈值客戶的“過度”追求,使高凈值客戶的議價能力越來越大,銀行對于高凈值客戶的開發和維護成本越來越高;另一方面,草根客戶正逐漸成長為一股不容小覷的力量,這也是阿里巴巴申請網絡銀行,并聲稱“主要為80%的群體服務”的原因之一。
除了阿里巴巴外,無論是百度,還是騰訊、新浪,所瞄準的都是被傳統銀行們所忽視或不愿去重視的草根客戶。看上去,互聯網金融將再次驗證“得草根者得天下”這一中國互聯網真理。由此,互聯網金融一時間持續吸引產業界、投資界、學術界乃至監管部門的不斷關注,更多機構紛紛加大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的布局,P2P、眾籌、網絡小額信貸、比特幣等新興的互聯網金融模式層出不窮,由此互聯網金融成為社會各界爭論的焦點和搶奪的重點。
盡管目前還沒有互聯網金融公司與商業銀行管理費用的比較數據,但據普華永道的調查,美國銀行業一筆交易通過網點完成的平均成本為4美元,通過手機銀行的平均成本為0.19美元,通過網銀的成本為0.09美元,即網點的交易成本是網銀的40倍。由于互聯網金融公司的主要交易是通過網絡完成的,基本上沒有物理網點,也不需要隊伍龐大的營銷人員,加之流程相對簡單,而商業銀行通常都有眾多網點、有眾多前臺營銷人員、中后臺管理人員,因此互聯網金融公司的管理成本相對傳統商業銀行具有一定優勢。
與互聯網行業的其他概念一樣,互聯網金融不長的發展歷程中,也始終充滿著爭議。有關互聯網金融到底是“紅海”還是“亂局”的爭辯一直沒有停止,贊成者“正能量”之說與反對者“攪局”之說各執一詞。而這本《互聯網金融》“并不是想論證互聯網金融與現有金融體系究竟孰優孰劣,或者說互聯網以及創業公司在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方面與現有的金融機構究竟誰更有優勢,而是希望說明不同模式之間應該怎樣相互借鑒、相互融合”。
其實,互聯網金融還提供了多元化的微金融服務方式。以P2P(就是Peer-to-Peer
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為例,它不僅可提供貸押貸款,還可提供信用貸款,而且流程簡單、方便快捷。又如,眾籌平臺Kickstarter,其大多數項目的募資金額為1000至9999美元,對天使投資、PE、銀行貸款而言,絕大多數項目的規模都太小,沒有辦法投資。然而,Kickstarter卻能提供這么一個平臺。在該平臺上,你不需要得到哪些金融家或投資家的認同,只要能獲得社會上足夠的認同就可以啟動你的項目,追逐你的夢想。在姚文平看來,“互聯網金融是微創新的孵化器,可以提升國家的創新能力。多年的經驗表明,國家創新能力來自微觀,來自大眾,來自市場。而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正是微創新的孵化器,而這種孵化器遠比政府直接資金支持更加有效、廣泛、深入。在當前國家創新能力普遍較弱的情況下,發展互聯網金融有利于彌補我國長期以來的微創新不足以及創新機制方面存在的缺陷。”這一論述,與200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者主埃德蒙·費爾普斯在《大繁榮:大眾創新如何帶來國家繁榮》中表達的觀點相當一致。
如果說互聯網金融的草根性和共享性可讓更多普通人分享金融收益,那么其飛速擴張的“野蠻性”則可能是其最大的弱點。在政策監管上,對于互聯網金融怎么監管,目前有不需要監管、可以先發展再監管、創新協同監管、盡快立法設立新機構專門監管四種說法。
對此,姚文平認為,“如果互聯網金融是我們未來社會發展中必不可少的,那么就需要按照其自身規律來設定監管規則,而不是去照搬傳統金融的理念和方法”。從事金融活動必然會有風險,互聯網金融也不例外。互聯網金融要健康有序發展,在監管方面需要處理好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分工與協作、短期與長期監管、主體與行為監管、持牌與非持牌機構監管、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監管、事前事中事后監管、線上與線下監管、商業機密及客戶隱私與合規監管要求、公募與私募產品-標準化與非標準化產品-場內與場外市場監管這樣十大關系。
互聯網精神主張“開放、平等、協作、分享”,金融精神則主張“穩健和責任”,也就是說,一個注重創新和開放,一個注重風險和規則。如何在兩者間建立平衡的規則,是未來互聯網金融監管面臨的挑戰。
顯然,伴隨著互聯網的無所不能以及人們消費習慣的重大變化,貨幣正經歷著從一枚硬幣一張紙幣、一張信用卡或存折,向一個賬號、一部手機甚至是一種虛擬貨幣的方向轉變。互聯網金融的依托平臺是網絡,但從某種意義上講,互聯網金融不單是某種技術革新,而更多體現在“頭腦風暴”帶來的創新和先進生產力上。誠如國泰君安證券董事長萬建華在《金融e時代》中所說:“技術很多時候像"伊索寓言"中的"阿拉伯駱駝",一旦"主人"允許它進入"帳篷",一場反客為主的游戲就開始了……”互聯網金融所展示的或許正是“伊索寓言”里“阿拉伯駱駝”進入“帳篷”后驚人的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