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作本書的想法,始于5年前我與他人進行的兩次談話。那時候,我的上一本書剛剛出版。那本書的內容涵蓋了網絡信息環境下10年來的研究成果。一個主要的觀點是,像自由和開源軟件或維基百科這樣的大規模合作,并不是一個無關緊要的另類網絡故事,而是代表著重要的發展方向。只有沿著這個方向走下去,才能實現向網絡社會和網絡經濟的轉變。
我的第一次談話是與維拉·弗朗茲(VeraFranz)進行的。她是開放社會研究所(OpenSocietyInstitute,OSI)的一位負責項目管理的官員。她問我能否幫助OSI思考一下怎樣建立一個覆蓋中歐和東歐的開放獲取(open-access)的科學出版系統。這恰好就是我正在研究的在線問題——在線合作體系的建設。他們面臨的困難是,不知道該怎樣讓科學家將他們的成果貢獻給這個開放獲取的出版系統,至少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當我跟她談論這件事情的時候,我意識到,我的工作(包括其他研究在線合作的工作)重點一直放在克服不信任上面。我們身居其中的學術和政策系統,完全被“自利的理性決定人的行為”束縛了,以至于我的工作完全局限在“解釋”:為什么會產生在線合作?為什么它是這種新環境的穩定特征?為什么它對于網絡社會的未來特別重要?但是,對于維拉提出的問題——“我需要做些什么才能讓這個合作型組織運轉起來呢?”我卻沒有花足夠多的時間去思考。對我來說,就是在此時,我的關注點開始從對“為什么會產生在線合作”進行宏觀解釋,轉向了“如---何設計合作系統”。
第二次談話是跟硅谷連續企業家(serialentrepreneur)塔拉·賴梅(TaraLemmey)進行的。我們談話的地點在赫爾辛基,時間在2月。塔拉問我:為什么不給更多的讀者寫點東西呢?確實,我的書不容易看懂,我的文章更不容易看懂。我說我喜歡這樣。再說,有那么多人呢,他們會為更多的讀者寫書,每個人都要明白自己究竟擅長什么。塔拉看著我說:“跟做別的事情一樣,這只是一種技能。你能學會新東西,你一直都是這樣做的。也學學這個吧。”此后,她極盡所能地勸說我,我只好試試了。《網絡財富》(TheWealthofNetworks)這本書是知識共享非商業性使用版權許可的,因為我想確保不會有人因為買不起而看不到它。塔拉解釋說:“阻止人們得到它的障礙不止一個。”沒錯,相對于版權來說,不易讀懂和學術論文寫作規范是更大的障礙。它們只是以不同的方式排除不同的人。正是因為有了這兩次談話,才有了今天的這本書。如---果你確實發現這本比上一本更具可讀性,那么,你和我都要感謝蘭登書屋/皇冠出版社(RandomHouse/Crown)的塔莉亞·克魯恩(TaliaKrohn)和羅杰·肖勒(RogerScholl),他們是本書的編輯。
與我一起開展研究的那些學生和同事,給我帶來了非常好的運氣,我們的研究成果就是本書的雛形。第一批學生是我在耶魯法學院教書時建立的一個研究小組。在耶魯大學時,與我相處最久、對我的合作研究工作貢獻最大的學生是大衛·坦嫩鮑姆(DavidTannenbaum),他負責實驗和理論經濟學部分的研究工作。這個小組的ShyamBalganesh、SarahFaulkner、AnneHuang、JoshRolnick和PatrickToomey也作出了很了不起的貢獻。與LeahBelsky和ByronKahr(他們兩人都是我在耶魯法學院時的學生)、MaxBerkelhammer(USC的地球科學博士)、Byron(CityofProgress樂隊成員)等人的長期合作項目運作得特別好,最后的研究成果是音樂研究中的自愿支付,這是本書第6章的重要內容。
當我2007年年底來到哈佛大學時,我還是非常走運:戴維·蘭德(DaveRand)和安娜·德瑞博(AnnaDreber)來到我的辦公室,跟我討論在線合作的事情。戴維是哈佛大學馬丁·諾瓦克(MartinNowak)進化動力學項目(PED,ProgramonEvolutionaryDynamics)博士,安娜是斯德哥爾摩經濟學院的經濟學博士,當時正在訪問PED。這不僅是一次有趣的談話,而且意義深遠。隨后,我們在研究工作上開展了一系列協作,并在哈佛大學的伯克曼互聯網與社會中心(BerkmanCenterforInternetandSociety)組織了一個為期三年的,以合作為主題的研討小組。研討小組中聚集了一群最優秀的學生與同事,他們來自哈佛大學和波士頓的其他大學。他們的專業包括進化生物學、計算機科學、心理學、社會學、工商管理、教育和人類學,他們都積極參加研討會,僅僅為了相互溝通和試著回答“你所說的‘合作’或者‘利他主義’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等問題,就花了不少時間。這是一段愉快的經歷。除了戴維和安娜,我從這個小組中的其他那些人里也學到了很多東西,包括:KobiGal、MakoHill、AndresMonroy-Hernandez、ThomasPfeiffer和FieryCushman。
過去幾年,我的大部分研究工作,特別是實驗研究和在線實驗平臺的建設,一直得到了考夫曼基金會(KauffmanFoundation)提供給伯克曼法律實驗室的資金支持。福特基金會(FordFoundation)的支持對于在線和工業領域的合作觀察研究發揮了重要作用。對于考夫曼基金會的資金支持,我要感謝鮑伯·利坦(BobLitan),以及我的合作研究者約翰·克利平格(JohnClippinger)和奧利弗·古迪納夫(OliverGoodenough)。我要向福特公司的萊昂納多·柏拉馬奎(LeonardoBurlamaqui)表達我的謝意,感謝他在以合作為主題的項目研究上所給予的支持。阿倫·肖(AaronShaw)是我的合作研究小組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是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社會學博士,伯克曼互聯網與社會中心的同事,也是我多年的合作者。他負責的一個研究小組主要研究在線合作的種類和模式,還有很多人參加了這個小組并貢獻了很多優秀成果,他們是:YaelGranot、AnnaKim、TimHwang、RoxannaMyhrum、AyeletOz和DharmishtaRood。在工業合作的研究方面,卡羅萊娜·羅西尼(CarolinaRossini)的表現非常出色,他組建了一個研究人員網絡,并在此基礎上完成了很多重要的研究報告。對于這些協作研究工作,以及正在進行的還沒有整合到本書中的眾多協作研究工作,我要特別感謝勞拉·米亞科娃(LauraMiyakawa),她是萬里挑一的項目經理,確保我的研究工作能夠有條不紊地進行。
過去幾年,我一直在努力分析和綜合眾多領域的大量素材,我因為有機會出席各地的各種研討會而受益匪淺,從同事的深刻見解中也獲益良多。在整個研究工作中,薩姆·鮑爾斯(SamBowles)一直給予我極大的鼓勵。2004年,他邀請我去圣塔菲研究所(SantaFeInstitute)參加關于行為和制度共同進化的多學科研討會。他鼓勵我從多個學科進行研究,這部涉及多學科的書稿的完成,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薩姆·鮑爾斯的啟發。我第一次發表關于人類合作體系總體框架的公開報告,是在2008年1月夏威夷系統科學國際會議上(HawaiiInternationalConferenceonSystemSciences)。邀請我參會的是約翰·希利·布朗(JohnSeelyBrown)——不論我什么時候見到他,他的眼里都透著想要顛覆一切的光芒。他就是一個圣人。許多年來,他的智慧和洞見對我產生了無以估量的影響。我非常幸運地參加了一個由鄧肯·瓦茨(DuncanWatts)和邁克爾·卡恩斯(MichealKearns)組織的“大眾生產和體系設計”工作小組,這個小組為我的研究工作提供了很多真知灼見。在2008年參加托賓項目(TobinProject)會議時,我突然意識到,我可以將合作應用到法律體系的設計上,我非常感謝戴維·莫斯(DavidMoss)邀請我參加那個項目研討會。
2009年,我有幸跟戴維·帕克斯(DavidParkes)一起組建了拉德克利夫研究院(RadcliffeInstitute)“合作與人類體系設計”探索研討小組,嘗試著把研究非計算系統的人、研究計算機理設計的人和研究合作的人組織到一起。這個小組的成員包括:MahzarinBanaji、IrisBohnet、AmyBruckman、YilingChen、JoeKonstan、PeteRicherson、CharlesSabel、LuisvonAhn,還有我前面提到的幾個學生和同事。這個小組成了一個頗有影響的跨學科研究組織。前不久在蘇黎世進行的一次談話,讓我有機會從布魯諾·弗雷(BrunoFrey)和斯蒂芬·貝克托爾德(StephanBechtold)那里獲得極有價值的見解。最近的一次談話也是在圣塔菲研究所進行的,我也從中獲得滿意的收獲。我在圣塔菲研究所的公開演講試圖把兩方面都做好:既要讓這些對所講內容有興趣的、富有思想的、其他專業的聽眾能聽明白,又不在自然科學和行為科學方面出錯太多。聽眾一直堅持到演講結束,而且沒有打瞌睡,這是個好兆頭。科學家們似乎也沒有提出什么反對意見,這也是個好兆頭。在這次談話后,我幸運地與戴維·克拉考爾(DavidKrakauer)和默里·蓋爾曼(MurrayGell-Mann)進行了交流。戴維·克拉考爾幫助我對進化生物學的一些內容進行了完善,默里·蓋爾曼幫我確認了演講沒有什么離譜的地方。以后又會怎樣呢?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