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城市化、城鎮化,是否就一定意味著大范圍的擴展城區范疇,規劃修建更多的小區(民宅)、商業建筑、道路、城市公共設施?許多官員、地產商當然不愿意以上述表述的方式,來定義他們理解與操作的城市化、城鎮化,但確實是這樣做的。在我國,北京、廣州等一線城市,各省省會、其他直轄市及區域經濟中心城市,地級市、縣城乃至鄉鎮都在繼續著開啟了十多年甚至幾十年的快速城市化進程,開發區、工業區、科技新區、居住新區成片成片的涌現出來,以至于紙質版的城市地圖不得不兩三年就徹底更新一次。
這樣的進程,潛在的運行邏輯是,城市化、城鎮化進程越快,推進容納的城區面積越大,城市的發展就會更美好。基于此邏輯,官員、地產商以及部分學者會發出呼喚,讓城鄉居民、舊有社區、文物遺址為城市擴張讓步;城市內外到處是工地,也到處貼著“為了明天更美好”等勸說市民忍受一時不便的標語。
城市化、城鎮化的鼓吹者和力行推行者,其實是承認以下事實的:城市擴張所引起的多數改變是永久的,對土地、能源和水資源的使用是不可逆的,并將引發社會和環境問題……但如前述,他們認為付出這一切的代價,都是值得的,宣揚會帶來更美好的明天、更繁榮的經濟、更多的就業崗位、更齊全的公共配套,等等。
美國城市研究專家、環保經濟和可持續發展倡導者艾本·佛多所著的《更好,不是更大:城市發展控制和社區環境改善》一書,以美國近幾十年來城市擴張、城市更新帶來的經濟和社會等方面后果為例證,粉碎了城市擴張利大于弊的“神話”。
艾本·佛多分析指出,城市擴張的源頭并不是既得利益者所稱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自然需要,而是被“城市增長機器”制造出來的。所謂“城市增長機器”,引擎是由土地投機和房地產開發帶來的利益驅動形成的,而其中的利益共同體包括土地所有者、地產商、抵押貸款銀行、地產經紀人、建筑公司和承包商、混凝土等建材供應商、五花八門的房地產行業組織,以及地方政府。在“城市增長機器”當中,地方政府可以“合法”的通過多種手段提高土地開發的收益率,特別是對于美國一些財力匱乏的地方政府,地產開發要比其他所有行業更能提高其財稅收入。艾本·佛多在書中引用了加勒特·哈丁《公地悲劇》一書的重要觀點,并分析指出,雖然“城市增長機器”在城市居民、商界所占比重并不大,卻可以通過驅動激烈的城市擴張,讓公共社會利益流向并集中到少數人手中。書中第2章列出了一項“典型的土地開發流程”,還原了“城市增長機器”是如何通過操縱輿論等手段,將一塊原本納入保護的濕地納入擴張建筑范疇的全過程。
書中第3章系統駁斥了有關城市擴張(收益)的諸項“神話”:
第一,城市擴張表面上增加了地方政府稅收,但花在新建區域上的配套、維護成本,將攤薄市民享受的公共福利;
第二,城市擴張非但不能讓原先城區、社區的人們獲得更多的就業機會,將因破壞了原有的社會、經濟結構,讓原先的企業等用人單位部分陷入困境,減少就業崗位,而另一些新增加的企業、就業崗位,會吸引帶來更多的新居民,加劇城市就業競爭;
第三,城市擴張非但沒能如地產商所言的,增大了住房供給從而發揮降低房價或抑制房價上漲的作用,相反還推高了城市房價,這項結論獲得了美國許多州的市和縣所公布的房價變化數據的證實(擴張越迅猛的城市,房價飆升越厲害);
第四,根本不存在“城市擴張不可避免”的所謂規律,相反,城市、社區、社會、環境存在承載力限制,根本經不起無序擴張;
第五,地產商、部分學者攻擊反對城市“攤大餅”擴張的民眾(或其他學者)是“避鄰癥候群患者”,這純屬抹黑,事實上,站出來反對城市無限擴張的人們,是社區價值和城市精神的真正捍衛者;
第六,“城市要么增長擴張、要么死亡”的說法站不住腳,城市擴張可以帶來持續增長的GDP,但一旦抵扣社會和生態成本,美國許多城市近幾十年來的繁榮水平、生活質量反而在下降;
第七,閑置而不開發的土地,并不是“城市增長機器”既得利益者所稱的浪費,閑置土地無需政府投入經費予以維護,更重要的是,形成了土地儲備,避免城市發展空間在較短時間內觸碰到極限。
這里需要單獨再提一下就業。城市擴張帶來更多就業崗位的說法,一直被“城市增長機器”既得利益者列為分化反對輿論的最重要理由。如前述,這種說法有意回避了城市擴張破壞原有經濟環境進而影響就業崗位配備、勞動力市場的開放性等事實;并且,所謂城市擴張帶來更多就業崗位通常由地方政府補貼企業來實現,這方面成本的承擔者是納稅人。也就是說,城市擴張帶來的新增加的工作崗位,每一個都可以換算出成本。《更好,不是更大:城市發展控制和社區環境改善》書中介紹了美國科羅拉多州佛特科林斯等城市的這方面案例,舉出的確鑿數據顯示,所謂城市擴張增加的就業崗位,資助額大大高于人們的想象,也超出了公共資金花在促進本地居民創業、就業的單位成本,如果再算上由此帶來的社會、環境成本,可以說,城市擴張促進就業的定論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書中列出了城市擴張帶來的公共設施、基礎建設基本投資項目,以及環境成本和其他影響,這些都是可量化項目。艾本·佛多還指出,“城市增長有一種成本,可能是我們無法用價錢來衡量的,這就是對后代的不利影響。流逝的開放空間、牧場、景觀和自然環境的負面影響將是永久的,所有的后代都將被剝奪利用這些資源的權益”。
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既能滿足當前需要,又不損害子孫后代滿足他們將來需要的能力。《更好,不是更大:城市發展控制和社區環境改善》一書說的是發生在美國的城市擴張,破壞了美國人珍視的自然生態多樣性和社會生態多樣性,很顯然,相關的負面影響在城市擴張更為劇烈的中國將更嚴重、更長期的反映出來,而“城市增長機器”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既得利益者是不會為之埋單的。這也使這本書中提出的控制城市擴張、保護并改善社區環境的一系列對策,同樣對中國、中國人具有極強的現實意義。
艾本·佛多建議,應推廣俄勒岡州居民控制城市增長邊界蔓延的經驗,包括:向“城市增長機器”既得利益者征收“開發影響費”,要求地產商為環境成本和社會成本埋單;立法限制城市增長率、城市規模;要求城市當局將資金首先用于公共設施而非擴張項目;明晰城區增長邊界與綠帶;建立嚴格的城市擴張公眾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