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獨》著作權一案有結果。近日北京市海淀法院通報,判決被告中國戲劇出版社停止侵權、賠償原告南海出版社損失8萬元。
南海出版公司訴稱,其合法擁有世界名著《百年孤獨》簡體中文版在中國大陸地區的專有出版權,中國戲劇出版社未經其許可,擅自出版、發行了中文簡體版《百年孤獨》,嚴重侵害了南海出版公司的合法權益。
南海出版社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中國戲劇出版社停止侵權,賠償損失100萬元。
被告中國戲劇出版社辯稱,南海公司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巨額損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根據海南省版權局出具的證據等,認定中國戲劇出版社未經南海公司許可,也未向其支付報酬即出版《百年孤獨》一書的行為,侵犯了南海公司對《百年孤獨》一書享有的專有出版權。最后,法院判決中國戲劇出版社停止侵權、賠償損失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