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寒等人獲賠14.5萬元,“關閉百度文庫”等訴求被駁回
作家維權聯盟訴百度文庫侵權一案昨日暫告一段落,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百度公司向包括韓寒在內的版權方賠償經濟損失14.5萬元。同時,法院認為,百度文庫屬于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平臺,不負有對網絡用戶上傳的作品進行事先審查、監控的義務,所以駁回作家維權聯盟此前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及在百度首頁道歉等訴求。
作家維權聯盟
這是里程碑
作家維權聯盟執行人貝志城表示,這次判決是里程碑性質,裁定了百度文庫不可以完全靠避風港原則作為它忽視保護著作權的一個借口,它的侵權的事實成立。但他強調,對賠償金額低表示失望。“像韓寒,一本書大概賠了兩三萬,像何馬寫《藏地密碼》,這么知名一本書,就賠五六千。這都不需要什么證明,這跟一般公眾知道你要購買他們的著作權的金額都相差甚遠。韓寒的賠償大概也就相當于每千字一百來塊錢,我看不到任何懲罰性的含義。”
貝志城說,這個官司從去年9月開始起訴,到現在整整一年,“如果不是作家維權聯盟這樣的公益組織去打,任何一個作家從投入產出都不會去打這個官司。一年所花的精力跟所得到的賠償相差太遠了。”貝志城也提到,比起蘋果公司,百度公司的表現已經算是好的了,至少判決下來前已經在整改百度文庫。
針對貝志城提到的避風港原則,文著協總干事張洪波認為,原先的百度文庫不應該適用避風港原則。“據說原先的百度文庫現在已經叫百度閱讀,都是跟版權方合作,而不是網友自由上傳。需要明確指出的是,避風港原則僅僅適用于網絡服務提供商,而不適用于網絡內容提供商。但是現實情況是,很多網絡服務提供商同時也在提供內容。”
張洪波還認為,判賠標準較低是中國國情,目前法律和司法審判實踐都沒有引入懲罰性賠償,而是填平原則,僅僅是補償部分損失或者滿足部分要求。另外,他也提到權利人需要團結起來,積極了解數字出版產業,主動授權,并且團結維權。
百度
早已做處理
法院審理認為,百度作為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的網絡服務提供者,一般不負有對網絡用戶上傳的作品進行事先審查、監控的義務,通常采用被侵權人通知,再及時刪除侵權作品的方式來制止侵權。因此,“對于作家維權聯盟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的主張,并無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百度公關部相關人員也表示,百度文庫是百度向網絡用戶提供的可以上傳、在線閱讀、下載文檔的平臺,只是提供一種網絡服務,性質上只是一種文字作品信息存儲空間。在去年作家反映文庫存在侵權文檔后,已經第一時間對涉嫌侵權文檔進行下線處理,目前還建立了反盜版機制。
作家維權聯盟告百度文庫案從立案之日起,就引發了諸多網友關注,對于作家維權聯盟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訴求,一些網友認為,如果只是因為個別用戶上傳文檔的侵權問題就關閉百度文庫,這對于文庫的廣大用戶并不公平。
今年7月份,韓寒本人也在自己的博客中發出聲明,說自己是去年加入作家維權聯盟,并全權委托作家維權聯盟處理互聯網知識版權侵權事宜,關于起訴百度的事情,他有不同的看法,就是他并不贊同維權聯盟代理律師所提出的關閉百度文庫訴求。而是希望百度文庫更加壯大,創造出合理互利模式。
這在法院的判決書中,也被提及:“韓寒授權的代理人當庭陳述關閉百度文庫的意見與韓寒本人庭后發表不希望百度文庫關閉的意見矛盾,法院主動與韓寒本人聯系,韓寒卻消極回避。”
【事件回放】
2011年
●3月15日
50位作家和出版人聯名,共同發布《“3·15”中國作家討百度書》。
●3月24日
沈浩波、慕容雪村等6位代表,與百度公司進行談判。因作家和出版商的要求被百度全部駁回,雙方宣布談判破裂。
●3月27日
李彥宏在一次活動中回應質疑,當眾表示要大力整頓文庫,“整不好就關”,并宣布3日內刪除全部侵權文學類作品。
●7月5日
韓寒、李承鵬、沈浩波等10位作家出版商聯合發起常設維權組織“作家維權聯盟”,宣布將以法律手段對百度文庫等的盜版行為進行維權抗爭。
●11月4日
北京市海淀法院正式受理韓寒、慕容雪村等幾位作家聯合起訴百度案。
2012年
●6月1日
作家維權聯盟起訴百度文庫侵犯韓寒、慕容雪村、何馬三位知名作家著作權一案,北京海淀法院定于上午9點開庭審理。
●7月10日
作家維權聯盟訴百度文庫一案,下午兩點開始實質庭審。法庭決定從幾位起訴作家中選出韓寒一案先行開庭。
●9月17日
海淀法院一審裁定百度文庫對何馬、韓寒、慕容雪村等知名作家侵權事實成立,并責令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