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偷了MySpace》(美)朱麗亞·盎格文
中信出版社 2011年1月
三年前,國內網絡社交一時風行,我也不甘落后,在MySpace上注冊了一個賬號。
當時,MySpace“登陸”不久,有個不錯的譯名叫“聚友網”,意指“朋友聚集之地”(a place for friends)。
有一次,跟一個在美國耶魯大學念書的學姐聊天,問她是否玩網絡社交,是否也知道MySpace。沒想到,她的回答有些令我失望,她說:我們基本都用Facebook的,MySpace主要偏向于17、18歲小年輕的,不那么主流和有品……天哪,聽君一席話,猛然發覺,原來我不知不覺地“裝嫩”了一回。后來,我就再也沒去MySpace逛逛了——但關于它的消息,我還常有關注,據說它因為業績問題頻頻更換CEO,據說它轉型為社交娛樂網站主打音樂,據說它最近要被新聞集團分拆或出售了,據說它國內裁員得利害僅剩10來個人……
或許時至今日,默多克還沒想明白,MySpace究竟發生了什么,為什么行的時候很行,說不行就突然不行了,以及它未來到底還行不行?尤其和Facebook相比,曾經一度可以收購對方的MySpace,怎么越到后來越不中用,越被拉開差距了呢。
對此,朱麗亞·盎格文在《誰偷了MySpace》一書中有較為全面的分析:“Facebook的創辦理念和MySpace差別很大。MySpace是開放型網站,但Facebook是一個封閉的網絡,它只接受大學校友的注冊,用戶注冊時必須提供包含其所在學校名稱的有效電子郵箱地址。MySpace歡迎網友以虛構網名登錄,Facebook卻鼓勵用戶使用真實姓名,聯絡在現實生活中已經結識的朋友。扎克伯格喜歡用數學語言描述Facebook——就像一張反映人們社會關系的函數圖像,我們能夠從中看到每個人的交際范圍。MySpace將自身定義為網絡版音樂電視臺。”
在朱麗亞·盎格文看來,加速MySpace失敗的原因可不是因為當年對于扎克伯格要價7500萬美元錯失收購良機,而是MySpace太過自由,“虛擬賬號”、“匿名性”等寬松環境導致色狼、網霸以及其他惡意分子有機會戴著面具從事違法勾當。書中有兩個章節,對MySpace在言論監管和色情審查上的不力給予了批評。
沒錯,回顧MySpace的商業史,它在社交網絡領域比Facebook更有先發優勢,在社區運營上積累了大量音樂和流行文化資源,被收購后又有新聞集團大力支持,遺憾的是,種種優勢疊加在一起反而將其拽入泥淖。除了上面提及的原因外,朱麗亞·盎格文指出:默多克骨子里對互聯網的抵制和新聞集團根深蒂固的傳統媒體思維給MySpace造成了最大負擔。
正如《環球企業家》在一期題為《誰“殺死”了MySpace》的文章中寫道:“盡管創始人克里斯·德沃爾夫曾發誓永遠不做廣告,但被默多克收購后,廣告在MySpace上流行開來。在馬克·扎克伯格堅持Facebook不必急于賺錢而是保持有趣和酷的時候,MySpace因為承擔著母公司作為上市公司的業績壓力,開始按新聞集團的廣告模式運行。由于MySpace頁面上充斥著大量廣告,加劇了頁面混亂程度并傷害了用戶體驗,同時也讓頁面載入更慢……”
事實上,就像人們如今看到的那樣,MySpace已將核心轉移到內容上,希望通過人際關系進行內容傳播和消費;而非像Facebook那樣將社區關系鏈作為核心,在此基礎上尋求更多商業模式。這種平臺產生內容,再通過用戶獲得廣告和其他增值收入的思路與傳統媒體模式無二。當產品思路都是圍繞于廣告而非用戶時,顯然不是真正的社交網絡——如Facebook將成功建立在6億用戶的行為價值,而非任何媒體資源。
知道嗎,種種跡象表明,MySpace不是被外人“偷”了,而是被自己“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