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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美)布蘭代斯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美國人布蘭代斯《別人的錢》一書雄辯地證明,壟斷寡頭并非是社會財富的真正創造者,它們只是少數善于用民眾的錢控制民眾、掌握巨大經濟權力的掠奪者。壟斷寡頭的存在不僅扼殺了美國經濟的活力,而且過度集中的經濟權力也直接威脅美國的民主政體。布蘭代斯打了個形象的比喻:“下金蛋的鵝被看作是最有價值財產,但更有利可圖的是拿走別人的鵝下的金蛋。投資銀行家和他們的同謀現在享有這個特權,他們通過人民自己的錢控制著人民。”布蘭代斯以J.P.摩根為例來說明這一問題。他說:“我們那些金融寡頭的權力和增長來自于對其他人的儲蓄和流動資本。三個大的人壽保險公司有兩個是由J.P.摩根及其公司支配的,但并沒有他們的個人投資。即便是摩根先生實際擁有股份的多數,他的投資也只有不到公司資產1%的一半。”
總之,布蘭代斯認為,金融寡頭掌控經濟權力通常是通過不光彩的合謀和聯合,其牟取的暴利不是來自于財富的創造,而是來自于對他人冷酷無情地掠奪。因此,在當時的布蘭代斯看來,大的就是壞的。
為進一步論證其
“大的就是壞的”的說法,布蘭代斯詳細地解析了金融寡頭是如何用民眾的錢控制了民眾的這個過程。他認為,這些金融寡頭像羅馬凱撒一樣,不斷征服,逐步壟斷所有權力,成為專制的君主。他們不僅限制了經濟自由,而且威脅到美國精心設計的、建立在三權分離制衡基礎上的政治自由。
如何才能解決金融寡頭的壟斷和對美國民主的威脅呢?布蘭代斯并沒有給出一個完整的答案,但他直觀地認為,壟斷寡頭之所以能夠利用人民的錢獲得巨大經濟權力,實現對經濟的控制,在就在于他們使用的手段和造成的危害不為公眾所知。因此,他認為解決問題的出發點應該是,將所有融資和投資以及公司運營都公開透明,以便公眾和政府能夠進行有效監督。他在《公開能做什么》(whatpublicitycando)一文中提出了解決的路徑,這也是羅斯福總統經常引用的一句名言,即“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電燈則是最有效率的警察。”布蘭代斯的這些思想和主張極大影響了羅斯福總統施政理念,美國1934年《證券法》的主要起草者布蘭迪斯把布蘭代斯的理念和學說貫穿于整個證券監管立法。
在羅斯福新政推動金融改革中,除了在證券發行與交易上實現布蘭達斯所主張的公開透明外,羅斯福政府推動金改走得更遠。一方面,加強了金融安全網的建設與完善,如加強聯儲在保障金融穩定上的職能與權力、建立聯邦存款保險制度等;另一方面,羅斯福金改最徹底也是最直截了當的針對壟斷寡頭的改革就是實現了西蒙·約翰遜和凱瓦克所說的,讓“太大而不能倒”成為太大而不能存在。
羅斯福新政奠定的金改路線與方向一直被堅持了30年,正是這30年的堅持,給美國帶來了30年持續的繁榮。而自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美國開始放松監管,并持續到危機全面爆發。這導致美國華爾街金融機構掀起了一浪高過一浪的兼并浪潮,一再突破傳統的監管限制與約束,并最終在1998年花旗集團與旅行者集團合并時達到了頂峰。1999年《金融現代化法》頒布,《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壽終正寢。所以,西蒙·約翰遜和凱瓦克認為,在這個過程中,美國金融寡頭不僅復活了,而且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強大,比世界上任何寡頭都要先進,“到2009年3月,華爾街銀行不僅只是利益集團。在過去30年,他們已經成為美國經濟中最富有的一個行業,華盛頓最具有影響力的政治力量”。這時,金融寡頭已經使用政治捐款和游說來控制公共決策了。
美國的金融寡頭不但善于利用民主政治制度獲得對美國公共決策具有支配性的影響力,而且他們比其他國家的先進之處還在于對意識形態的滲透能力——把華爾街意識形態轉換成支配公共決策者和監管政策的意識形態,讓所有政治精英都相信,凡是對華爾街有利的,也就是對美國和世界有利。這種意識已經深入到政治精英們的世界觀之中。
有了這樣的滲透,任何一個政黨執政都會自覺執行有利于華爾街金融寡頭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即使金融寡頭捅出了天大的漏子,顛覆了整個美國經濟體系和全球經濟體系,面對來自各方的批評、責難和針對金融寡頭們不負責任行為的監管改革,它們總是能四兩撥千斤般地輕松化解。他們無需親自拋頭露面,只需要花幾個錢,讓專業說客出面,就可讓決策轉向,而它們也總能替這些政客提供冠冕堂皇的應付選民的說辭……這就是華爾街金融寡頭能夠不戰而勝的奧秘。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長策智庫高級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