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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學城
編著,新世界出版社 |
如果說,“廉租房”是特困家庭的基本保障,那么,對于現在的普通低收入家庭來說,“經濟適用房”就是他們的朝思暮想。古代也有“經濟適用房”,但是,卻不是給弱勢群體準備的,而是成了特權階層的福利。
清朝建國之初,很多八旗子弟跑到北京城里定居了。居住,當然首先要解決住房的問題,開始的措施很簡單,把漢人趕到外城去,內城就騰出來了。一品官二十間,二品官十五間,三品官十二間,四品官十間……反正就是按照職務級別的高低來“福利分房”。
等到了乾隆年間,由于古代的人沒我們現在的人考慮深遠,所以也沒有實行“計劃生育”的政策,旗人人口難免大幅地增多了,眼看著地盤不夠用了,房子也不夠分了。乾隆皇帝就來了一次“房改新政”。
“房改”的措施很簡單,首先是,國家不再給旗人免費分房了,當然這只是原則,對有特殊貢獻和皇親國戚之類的肯定要例外。不分房了,旗人嫌房子不夠住,可以向政府申請購買。第二個規定,原來分給你的房子你可以賣,但有一個條件,你得先把房子從朝廷那里買過去,因為現在還是公房,換句話說,你得把“使用權”變成“所有權”。
不過,這也不是為難這些旗人。因為不管是向清政府買新房,還是把原來分到的房子從政府手里完全買下來,要花的錢都是很少的。相關的學者曾經對當時的內城旗人人數做過估算,像額森特這樣只出很少的一點兒錢就能把公房變成私產的,乾隆年間至少有五十萬人。他們用很少的錢買下了房子,既經濟,又適用,的確是當之無愧的第一批“經濟適用房”政策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