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的充電站、充電樁等配套設備建設是值得期待的利潤,一時間推動了大大小小企業競相上馬的局面,甚至有些未獲得汽車生產資質的農機公司也加入其中。從企業培育新市場的沖動來看,這本無可厚非,但站在產業乃至國家的戰略視角,電動汽車充電站商業模式的選擇要慎重。 雖然全國范圍內充電站建設已經啟動,但電動汽車行業當下面臨一個突出問題,即缺乏統一的標準。各家企業推行的充電設備的技術標準與使用規格都不一致,哪一方的標準得到國家普遍認可,就可以獲得巨大的利潤。正因如此,電動汽車市場“群雄逐鹿”的熱鬧景象背后,是利益各方對標準制定權的爭奪,畢竟,制定權將決定選擇什么樣的商業模式。 2009年8月,在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的牽頭下,一汽、上汽、東風、長安、廣汽、北汽、重汽、華晨、奇瑞、江淮等國內十家整車企業聯合成立“電動汽車產業聯盟”,并簽署《電動汽車發展共同行動綱要》,開展聯合制定電動汽車標準的準備工作。在電動汽車領域,該聯盟主要研究的即為插電式商業模式。當年年底,日產、浙江康迪與中海油、中國普天、浙江天能電池有限公司等能源巨頭達成合作協議,聯合成立“中國純電動汽車產業化推進聯盟”,意欲擴大插電式商業模式的影響力。 所謂插電式,就是電動汽車的電力耗盡之后找個插座充電,采用這種模式,用戶一般需要比較長的充電時間;而所謂“換電池”,則是當車輛電池耗盡時,客戶將車開至充電站,更換另一塊電池并結清前一塊電池實際電量使用費用,這種模式在操作上更具便利性,且車主只需要承擔不含電池的車輛成本,購買價格更為低廉。 很明顯,兩種商業模式之爭將引發一系列商業標準的差異。一旦國家決定要推行“換電池”模式的電動汽車,那就意味著一部分的研發準備和商業化投入前功盡棄。這或許也可從一個側面解釋國家相關補貼遲遲未見出臺的原因。 因此,電動汽車充電站的商業模式選擇要慎重,無論最終選擇哪種模式,我們都應建立在自主掌控核心技術的基礎之上,都要警惕莫被深藏背后的外資所左右。畢竟,這是中國汽車業向質變發起沖擊的全新起點,也是其能否真正實現自強,進而引領“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變的關鍵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