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哈爾濱電
面對越來越多的違章私建的“小產權房”,哈爾濱市近日決定集中查處“小產權房”,并要求全市違規開發建設、銷售“小產權房”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立即停止開發建設和銷售,在規定期限內依法接受調查處理,經審查認定應依法拆除的將限期自行拆除。否則,依法強制拆除。
近年悄然興起的“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以又叫“鄉產權房”。因先天不足,“小產權房”一產生便存在著手續不全、違規銷售等問題,成為房地產市場的一個特別現象。現實生活中,有很多消費者出于種種考慮,抱有僥幸心理去購買這些手續不全的房屋,從而助長了違法建設之風。
為遏制違法建設勢頭的蔓延,有效維護建設市場秩序,日前由哈爾濱市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城管執法局、公安局等10個部門組成的建設項目聯合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始對城鄉結合部的違法私建濫建行為進行整治。
根據規定,對逾期拒不自行拆除或者繼續進行建設的“小產權房”,將由所在區政府組織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對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開發建設“小產權房”的,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參與開發建設、銷售“小產權房”,或者在查處“小產權房”過程中包庇縱容、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給予記過直至開除處分。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將進行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本次整治“小產權房”行動中,執法部門在哈爾濱市區內共發現29處成片(棟)開發的違法建設“小產權房”工程,共計144棟、150余萬平方米。目前已有上萬米違法“小產權房”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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