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遼寧省政府獲悉,即將出臺的《遼寧省政府關于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實施意見》規定,沈陽市、大連市主城區的房地產開發用地,每宗地不得超過20公頃,其他省轄市不得超過15公頃,其他地區不得超過10公頃。為減少土地閑置,每宗地的開發建設時間原則上不能超過3年。 這個《實施意見》將逐步改變遼寧土地資源粗放利用、閑置浪費等現象。今后,遼寧將把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向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傾斜,提高用地準入門檻,將項目的投資強度等指標,作為工業用地出讓的前提條件。其中,國家級開發區的土地平均投資強度不低于每公頃2400萬元,省級開發區不低于每公頃2000萬元,其他工業園區不低于每公頃15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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