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針對近年來我國煤礦因暴雨洪水引發事故災難造成重大傷亡的問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日前公布指導意見,要求建立預防暴雨洪水引發煤礦事故災難的機制和制度。 安監總局發布的指導意見要求,煤礦企業主動與氣象、水利、防汛等部門聯系,建立災害性天氣預警和預防機制;建立雨季巡視制度、重大水害隱患及時撤人制度和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指導意見還要求煤礦企業加強預防暴雨洪水引發事故災難的基礎工作,并認真開展這方面的隱患排查和整治。必須查清礦區及附近地面水系的匯水和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情況;雨季來臨前,要組織力量對井下水倉、水溝及地面水溝徹底清挖疏通一遍;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在汛期之前完成整改并組織驗收,確保整治到位。 根據指導意見,煤礦企業應將防范暴雨洪水引發事故災難作為重要內容納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發生因暴雨洪水引發煤礦淹井險情后,及時上報,并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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