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19日分別與香港金融管理局和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就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簽署了兩份重要文件,使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取得新的突破。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胡曉煉19日在香港代表中國人民銀行,與中銀香港總裁和廣北簽署了修訂后的《香港銀行人民幣業務的清算協議》,與香港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就擴大人民幣貿易結算安排簽訂了補充合作備忘錄。 根據當日簽署的“人民幣業務清算協議”,在個人客戶及指定商戶客戶的人民幣業務方面,不同賬戶在同一認可機構或不同認可機構之間的人民幣資金轉撥不再設限。客戶可轉撥人民幣資金予其他人士或實體作各種用途。 企業及其他非個人客戶的人民幣業務方面,參加行可以按照香港常用的銀行慣例與規定為企業客戶開立人民幣存款賬戶。不論有關賬戶是否設于同一家認可機構,不同賬戶之間也可以進行各種用途的資金轉撥。此外,考慮到人民幣業務的最新發展,香港金管局決定簡化此前設立的風險管理限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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