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審計部門23日首次披露了備受社會關注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通過審計調查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截至2009年底這些地方的政府性債務余額高達2.79萬億元。 審計部門發現,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體規模較大,特別是2009年的地方債務增長迅速。在審計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的2.79萬億元政府性債務中,2009年以前形成的債務余額為1.75萬億元,當年新增1.04萬億元。在這些新增債務中,僅有8.92%用于中央擴內需新增投資項目的配套資金,還有相當部分用于建設2008年前已開工的交通、市政等基礎設施。 審計還發現各地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性債務平均占本級債務余額的一半以上。所審計的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共有各級融資平臺公司307家,其政府性債務余額共計1.45萬億元,分別占省、市、縣本級政府性債務總額的44.07%、71.36%和78.05%。 讓人欣慰的是,審計調查地區的政府性債務有96%用于交通運輸、市政建設等公益性項目。劉家義說,這“促進了地方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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