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開展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申請首批試點的證券公司條件,指出首批申請試點的證券公司最近6個月的凈資本須在50億元以上。 《指導意見》明確,首批申請試點證券公司應當符合《試點辦法》規定和以下條件:最近6個月凈資本均在50億元以上;最近一次證券公司分類評價為A類;具備開展融資融券業務所需的自有資金和自有證券,自有資金占凈資本的比例相對較高;已開發完成融資融券業務交易結算系統,并通過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組織的全網測試;試點實施方案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專業評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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