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4日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我國將在今年10月1日前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下稱“新農保”)試點工作,中國農民60歲以后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待遇。 對此,專家表示,“新農保”試點有助于解決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碎片化”現狀,但在試點之初要堅持低水平、廣覆蓋的思路,同時在制度設計上要注意考慮與現行其他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
政府將給予必要的財政投入
2009年6月24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新農保”試點的指導意見,決定自2009年起,啟動“新農保”試點。屆時將在全國選擇10%的縣(市、區)試點新的農民社會養老計劃。當時會議提出,只要“年滿16周歲、不是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參加“新農保”。 “現在,這個試點的指導意見正在征求各地政府的意見,準備進一步修改完善之后正式發布。”胡曉義說。 在談到“新農保”與上個世紀90年代初實行的“老農保”的區別時,胡曉義認為主要在于籌資結構的不同。“首先,‘老農保’主要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一種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一個最大的區別就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有三個籌資渠道。第二,‘老農保’主要是建立農民的賬戶,‘新農保’在支付結構上的設計是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而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的,換句話說,就是中國農民60歲以后都將享受到國家普惠式的養老金。”胡曉義說。 專家認為,建立覆蓋8億農民的有中國特色的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是我國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過程中一個具有革命性意義的制度創新。 “它第一次明確了政府要對這項社保制度給予必要的財政投入,明確了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而從某種意義上說,此前‘老農保’制度失敗的最主要原因即在于缺乏中央財政的大力支持。”首都經貿大學金融學院保險系教授庹國柱說。
“碎片化”現狀有望終結
早在全國性“新農保”制度出臺前,自2003年起,按照國家“在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我國許多地區開始積極探索建立與當地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農保”制度。從最初只有北京大興、廣東東莞、安徽邱縣等個別試點,到目前全國一片“爭前恐后、遍地開花”的局面。據了解,截至2008年,全國共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00多個縣(市、區、旗)開展了“新農保”試點。 “不過,由于沒有統一的指導性文件,各地在制度上和標準上都不統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碎片化’趨勢嚴重。”據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社會保障系主任褚福靈介紹,目前正在試點中的“新農保”制度互不相同,即使是一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也同時存在多種制度,諸如老農保、新農保、失地農民保險、務農農民保險,甚至不少地區還探索出農村獨女戶、雙女戶等特殊的養老保險制度。 “在這種情況下,全國性新農保制度的出臺就顯得尤為緊迫了,它不但能整合各地農保模式,節約試點成本,改變‘碎片化’現狀;更重要的是,它對2020年我國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而且,從長遠看,一旦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最終建立并有效運行,還能極大地促進我國農村經濟快速發展。”褚福靈說。
堅持低水平起步
此外,專家提醒,在未來即將開展的“新農保”試點工作還有幾個問題需要注意。 “首先,試點之初要堅持低水平起步。”庹國柱表示,雖然目前中央財政明確支持“新農保”,但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我國暫時還不可能建立起一個高福利水平的“新農保”體系。因此,試點務必堅持低水平起步,以保障基本養老需求為目標,而不能盲目設定高保障標準。同時,也只有低水平起步,才能適應更廣大農村的實際情況,才能真正實現制度覆蓋的廣泛性。 褚福靈則認為,當前完善社保體系的戰略重點選擇,是把彌補制度缺失作為優先目標,先解決“從無到有”的問題,再循序解決“由低到高”的問題。“從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來看,目前只能從低水平起步,保障基本生活。”褚福靈說。 另外,專家建議“新農保”在制度設計上需留有接口,以便將來與其他養老保障制度進行銜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可能是靜態的和封閉的,必須保持適當的彈性,以便未來與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制度等相互銜接,保持制度的兼容性。”庹國柱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