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針對近期市場出現了一些以“募集有限合伙基金”和“從事代理業務”等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的苗頭,國家發改委16日在其官方網站正式發布《關于加強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嚴格規范創業投資企業募資行為的通知》。
根據該《通知》,備案管理部門應當遵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部委令[2005]第39號,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嚴格把握備案條件,對存在相關問題的創業投資企業一律不予備案。另外,備案創業投資企業應當嚴格按照《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經營范圍專業從事創業投資業務,不得以“代理”等名義開展任何形式的非法募資活動。
《通知》要求,備案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在認真做好對備案創業投資企業及其管理顧問機構的年度檢查工作的同時,通過不定期抽查,加強對備案創業投資企業的監管。每季度對備案創業投資企業的抽查比例不得低于10%。省級(含副省級)備案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及時向國務院備案管理部門報告所轄地區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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