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電
上海證券交易所近日宣布,對在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和重大事項內部審議程序等方面違規的東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郭家學等予以公開譴責。 2007年7月30日,公司大股東西安東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盛集團”)與珠海中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珠股份”)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按照協議的約定,東盛集團將其持有的湖北潛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潛江制藥”)2985萬股限售流通股轉讓給中珠股份。本次股權轉讓已于2007年8月完成相關過戶手續。根據中珠股份與東盛集團簽署的《關于中珠股份收購重組潛江制藥補充協議》及2008年2月22日中珠股份為公司出具的《情況說明》等約定,東盛集團、東盛科技和中珠股份三方達成:以2007年6月30日經審計財務報告為作價依據,東盛科技以1.5億元購買中珠股份從潛江制藥資產置換獲得的等額醫藥資產。公司已經為此支付1.5億元預付款,但該事項未及時披露,只在2007年度報告中對此予以了披露,且至今未經董事會與股東大會審議。 經上證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上證所決定對公司原董事長郭家學、董事長張斌(原總裁)、原財務總監陳戰宇予以公開譴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