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中國銀監會和農業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信用合作。優先選擇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基礎上開展組建農村資金互助社的試點工作。 《意見》明確表示,從優先選擇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基礎上開展組建農村資金互助社的試點工作。允許符合條件的農村資金互助社按商業原則從銀行業金融機構融入資金。鼓勵發展具有擔保功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運用聯保、擔保基金和風險保證金等聯合增信方式以及借助擔保公司、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相關農村市場主體作用,擴大成員融資的擔保范圍和融資渠道,提高融資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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