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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0 記者:毛曉梅 王文帥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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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2月9日電
記者9日獲悉,中國保監會日前向各人身保險公司下發了《關于加快業務結構調整進一步發揮保險保障功能的指導意見》,明確了人身保險行業業務結構調整的重點和方向,引導行業大力發展風險保障型、長期儲蓄型業務。 保監會有關人士表示,近年來,人身保險行業發展較快,較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保險需求。但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存在著保障功能發揮不足、業務結構不盡合理、部分公司尤其是新公司、中小公司投資型產品占比過高等問題。整體上看,人身保險供給與人民群眾對保險的現實需求還存在一定差距。 2008年12月,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發揮保險保障和融資功能,促進經濟社會穩定運行”。此間召開的2009年全國保險工作會議、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強調,要抓住發展保障型業務、服務民生這條主線,積極推動保險業務結構調整。 此次下發的具體《指導意見》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高度重視業務結構調整工作,要將業務結構調整工作與防范化解風險、保護消費者利益、轉變發展方式、發揮保險的風險管理和保障功能緊密結合起來。要求公司制定中長期業務結構調整規劃,并納入公司總體發展戰略之中。 《指導意見》從功能角度對人身保險產品進行進一步分類,明確業務結構調整的方向。鼓勵人身保險公司合理配置公司資源,加大力度發展風險保障型產品,主要包括“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養老年金保險、定期壽險和有效保額(指在各種給付條件下的最小給付金額)不低于10倍期交保險費或2倍躉交保險費的終身壽險、兩全保險”。 《指導意見》還鼓勵各保險公司強化長期儲蓄型人身保險產品的長期儲蓄功能,規定兩全保險保險期間不得短于5年,鼓勵發展保險期間不短于10年的兩全保險。嚴禁通過宣傳誤導、降低退保費用等手段誘導消費者提前解除保險合同。此外,規定萬能保險、投連險可以提供持續獎金,以鼓勵消費者長期持有保單或持續交費。其中規定躉交保單可從第5個保單年度開始給付持續獎金,期交保單則可從投保人交納第2期保費開始給付,給付比例以當期所交保費的2%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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