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合肥5月4日電
古井集團原副總裁劉俊德涉嫌受賄案4日上午在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次開庭審理,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檢察機關指控,山東省一家負責為古井集團設計生產酒瓶酒蓋的公司為感謝劉俊德的“關照”,在2003年至2006年中秋及春節期間,先后送給劉俊德8萬元。 2004年3月,安徽盛臣集團總經理徐華為能及時從古井集團得到資金支持,送給劉俊德美金2萬元和價值2萬多元的瑞士高檔手表一塊。 此外,2003年12月和2004年1月間,劉俊德先后拆借給深圳萬基集團資金7000萬元。萬基集團董事會研究后為劉俊德在上海購買了一套價值122萬元的住房。2005年6月,劉俊德以其家屬的名字辦理了房產證。 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劉俊德的刑事責任。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沒有當庭宣判。此前,劉俊德涉嫌受賄案在2008年2月已進行了首次開庭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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