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銀川4月29日電
記者29日從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銀川中院近日對西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3名高管,涉嫌非法吸收21億余元公眾存款案正式宣判,被告人姜巍、呂莉和馬世兵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西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的前身是寧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000年,寧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經股權轉讓及合并重組,更名為西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003年8月,西北證券公司再次變更股權,由深圳北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對其股權實施重組。重組期間,深圳北融派人參與西北證券公司的經營決策,實行印鑒共管、財務聯簽。2003年12月,中國證監會批準了西北證券公司的股權變更方案。2007年1月11日,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西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破產還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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