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福州電
記者從福建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獲悉,2007年以來,以“投資入股、理財、分紅、高利率”等為誘餌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案件呈多發態勢,福建警方提醒投資者了解相關理財知識,莫貪高額回報掉入非法集資陷阱。 據公安廳經偵總隊統計,2007年福建警方共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42起,破獲21起,涉案金額1.47億元;立集資詐騙案件40起,破獲22起,涉案金額1.69億元。 據福建省公安廳經偵總隊介紹,從發案情況分析,非法集資案件有以下特點: 以民間標會形式吸收公眾存款。2007年12月,福州警方破獲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經查,2005年至2007年,犯罪嫌疑人陳三媄擔任會頭,在福州晉安區進行4期56班民間標會活動,參與者達到600多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183萬余元。 以“投資入股”等名義進行集資詐騙。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自強在晉江開手機店,通過虛構一張購銷萬部手機的合同,以投資參股作手機生意賺取紅利(每次6%至7%)為誘餌,向張某等8人非法集資1900萬余元。 網絡集資詐騙。2007年2月,犯罪嫌疑人林風華等人通過電腦技術服務公司在互聯網上虛設香港中訊金融有限公司網站,在網頁上發布“中訊基金理財方案”,宣稱200天投資回報率為300%至500%;投資者投資該基金必須先成為會員,根據投資金額及發展下線會員數量確定收益多少。截至5月26日案發,短短三個月,全國有3000多人投資“中訊基金”,林風華等人非法斂財960多萬元。 變相吸收公眾存款。2007年8月,福州長樂警方破獲一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經查,自1998年至2006年期間,犯罪嫌疑人林文增、林章升等在民間以高利息(月1分5厘至2分5厘)或投資高回報(年分紅30%)為誘餌,向98名群眾變相吸收存款達3000余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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