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2年國家頒布第一部稅收程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來,國稅收征納關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納稅人經歷了從“執法客體”到“守法主體”的歷史嬗變。記者在湖北省國稅系統調研時發現,“以人為本”的治稅新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納稅人與稅收征管機構之間正在由過去那種“貓鼠式”的關系向平等的法律主體關系過渡。
以人為本 告別“貓鼠游戲”
貸款繳稅、集資繳稅、預征、空轉……這些一度十分流行的稅收用語,折射出任務至上的征稅理念帶給地方經濟和納稅人的沉重負荷。 武穴市國稅局征管科科長鐘藝軍曾是龍坪鎮稅收專管員,他說,那是一個“任務至上”的年代,“11個小廠分給我10萬元稅收任務,我根據每個廠的大小一一分解,至于他們是不是有能力承受,我管不了,領導也不管,我只管完成任務。” 《稅收征管法》頒布以來,湖北國稅系統提出了“有稅盡收、無稅禁收”的依法治稅新理念,將稅收收入由“硬指標”變為了“軟指標”。天門市國稅局征管科科長王俊華告訴記者,近幾年,天門市有2次沒有完成收入計劃,卻并沒有影響在全系統考核、評先,這在過去是不可想象的。
從“有罪推斷”到“無罪推斷”
許多納稅人回憶起過去稅收專管員上門收稅、檢查時還心有余悸。一位個體經營者說:“收稅的是大爺,我們有理無理都得笑臉相迎,生怕得罪了他們。”潛江市國稅局局長李平安毫不諱言地說,以前我們對納稅人缺乏起碼的信任感,是典型的“有罪推斷”。 湖北省國稅局副巡視員、原征管處處長張裕宏說,新治稅理念的關鍵在于制度設計要由“有罪推斷”向“無罪推斷”轉變,這樣才能凸顯稅收管理的文明和進步。 湖北國稅系統從解決納稅人最頭疼的“查”字入手。據鄂州市國稅局稽查局局長賀霞云介紹,現在到企業檢查必須拿到市局審批的進戶許可證,一戶企業一年內檢查最多不超過2次。而且現在稽查再不是抱著“非查出問題不可”的觀念了,對誠信納稅單位或3年內無明顯涉稅違法而稅收波動較大的企業,則采取調查約談方式,允許企業自查自糾,幫助企業規避涉稅風險。
從“執法客體”到“服務對象”
到2006年底,湖北國稅系統設置辦稅服務廳123個,另有延伸服務的“子廳”209個,貼近納稅人提供各種稅收服務。沙洋縣新大地超市總經理王曉玲是來自溫州客商,她專門組織了超市的員工到辦稅廳來觀摩學習。用她的話說:“我們員工也有服務態度不好的時候,但國稅辦稅廳什么時候去都是一流的!” 湖北省國稅局局長劉勇指出,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就是要樹立以民為本、以納稅人為本的觀念,其核心是將稅務機關由行政執法機關調整為公共服務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