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從中國銀監會獲悉,為更好地為縣域經濟、新農村建設和小企業發展提供金融服務,銀監會日前下發了《關于允許股份制商業銀行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允許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商業可持續的原則下,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此《通知》精神同樣適用于城市商業銀行。 該負責人介紹,《通知》同時允許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在具有城市群或經濟緊密區特征的城市或縣域設立支行,視為同城分支機構管理。這打破了傳統的按行政區劃設置分支機構的模式,體現了監管政策原則引領和靈活創新的有機結合。 據悉,股份制商業銀行到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應按照總行統一的機構年度發展規劃提出申請,由銀行監管部門依據監管評級結果和本《通知》有關精神審批。各相關銀監局要加強對所設立縣域分支機構經營發展情況和風險控制情況進行定期跟蹤評估,并將相關情況及時報告銀監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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