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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9 記者:張莫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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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企業“走出去”必然涉及稅收政策問題。28日,中國企業對外投資涉稅問題國際研討會在北京舉行,專門舉辦研討會討論企業走出去將遇到的稅收問題在國內尚屬首次。
近年來我國企業海外投資增長速度較快。2006年我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額161億美元,比上年增長31.6%,全年對外承包工程完成營業額300億美元,比上年增長37.9%,對外勞務合作完成營業額54億美元,增長12.3%。更多的企業希望在海外發展,他們對國家相關政策了解的欲望也越發強烈。
國家稅務總局總經濟師董樹奎表示,我國稅務部門已在多個方面采取措施支持企業走出去。一是為企業海外投資初期貨物辦理出口退稅,降低企業海外初始投資成本。我國企業海外投資以采掘業、制造業等資本密集型企業為主,為企業海外投資帶出境的設備、物資辦理出口退稅,可以大大降低企業海外投資的初始成本。二是積極引導企業享受雙邊稅收協定待遇,對企業海外投資予以稅收上的保護。到目前為止,我國共對外正式簽署稅收協定89個,其中生效82個。另外,還與香港、澳門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安排。三是我國企業在國外的投資所得,只有所在國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低于我國稅率時才在我國補稅,相等或高于我國稅率時我國不再征稅。新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率為25%,在國際上屬中下水平,這意味著在多數情況下企業來源于境外的所得在境內不必補繳所得稅款。另外,國稅總局平日還公開發布政策信息,為中國企業海外投資提供信息服務。
盡管如此,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高培勇表示,鼓勵企業“走出去”,我國的企業稅收政策仍然有待完善。他表示,我國境外所得稅政策框架形成于我國改革開放初期,偏重于吸引外資,某些方面不能適應實施“走出去”戰略的需要。居民的所得稅政策很多是分散在《企業所得稅法》和《個人所得稅法》之中,缺乏系統性,協調和調整相關規定難度大。另外,我國涉外稅收管理經驗有限,配套的稅收征管操作措施缺乏。
而在出口退稅方面,我國政策也存在一些問題。高培勇說,我國出口退稅存在著多征少退和少征多退的退稅不徹底的情況。一方面由于我國“生產型”增值稅稅基大、數額多,而退稅的五個稅率檔次中有的檔次稅率較低,因此有的企業征的多退的少,另一方面,有的企業本身就享有很多稅收優惠,但退的稅和其他企業一樣多,兩者之間也形成了反差。與此同時,我國出口退稅管理體制不健全,征退脫節、手續繁瑣和工作效率低的現象嚴重。因此,我國應該進一步規范增值稅制度,為完善出口退稅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礎,促進征退結合,實行一體化出口退稅的全面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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