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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1 記者:劉振冬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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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20日,國家開發銀行與中國扶貧基金會簽署了有關小企業貸款扶貧試點的合作協議。根據協議要求,中國扶貧基金會作為統借統還平臺全面負責貸款“借、用、管、還”,將通過在各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將貸款發放給貧困農戶,用于發展生產項目。
國家開發銀行提供的該項貸款總規模初期控制在1億元內,中國扶貧基金會可以分批向開行申請貸款,單筆上限3000萬元。首批貸款2000萬元將于2006年底前到位,將被分別用于福建、山西和遼寧的小額信貸項目。該項貸款的期限統一為5年,寬限期4年,第5年可分批還款。中國扶貧基金會將通過與相關省扶貧辦協商,爭取部分財政扶貧資金用于貼息,以降低國開行的融資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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