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望》新聞周刊報道,中國“十二五”規劃的整體經濟年度增長目標將會定在7%。而媒體最近披露了不少地方規劃的“十二五”經濟增長指標都遠高于此。如何協調各地的經濟增長速度,使其與中央規劃的總體目標相適合,可能是“十二五”期間宏觀調控過程中的一項艱巨任務。
“十二五”期間,如果整體經濟能實現中央所設想的年增長7%的目標,在當今世界上也是很了不起的成績。經濟學家劉偉日前發表文章認為,今后10年我國年均經濟增長5%至6%就能實現到2020年比2000年翻兩番,總量和人均水平都達到當代上中等收入發展中國家水平,在總量上實現全面小康,在結構上基本實現工業化的目標。
必須清醒地看到,國內外條件已經出現了新的深刻變化,未來中國經濟雖然仍可望保持相當快的發展速度,但絕不可能再現以往那樣的高速了。同時,以往那種高速增長也讓中國在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付出很高的代價,“十二五”期間中國只能尋求一種更為理性的穩健經濟增長速度。
劉偉認為,今后一二十年中國的潛在增長率有可能達到7%至9%。林毅夫日前也表示,中國經濟能維持8%左右的增長速度。潛在經濟增長率是指一個經濟體在各種資源得到最優和充分配置條件下,所能達到的最大經濟增長率。因此,7%的整體經濟增長速度應該說是一種理性的選擇。
媒體披露的各地“十二五”期間經濟增長指標中,京滬等地的指標算是較為溫和,也有8%左右;其余各地幾乎都高于京滬兩地的指標,不少地方提出要在五年內讓GDP再翻一番,也就是年均增長速度15%左右。目前還有一些地方尚未披露“十二五”期間的經濟增長指標,但筆者相信誰也不甘人后。
揆情度理,不必過多指責各地提出這些高增長指標。發展經濟,人同此心。而且,如今畢竟不是“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的年代了,各地想必是充分考慮了自己的現實可能,才敢提出這些指標。但是如果各地都要實現自己的增長指標,肯定大大超過中央預想的全國經濟增長指標。這又是國情、世情難以承載的。于是乎,必然出現新一輪中央宏觀調控與地方發展沖動之間的博弈。
從以往10多年中國的宏觀調控過程看,當外部的亞洲金融危機、世界經濟衰退,或國內的“非典”、地震等自然災害來襲,中央需要刺激經濟保持增長時,各地熱情高漲,積極響應;而當產能過剩、局部或整體過熱,中央為整體經濟順利發展而采取收縮政策時,地方政府和企業通常都很不情愿,甚至陽奉陰違。有時中央不得不采取包括行政措施在內的嚴厲手段貫徹調控意圖。這往往造成硬傷。
筆者認為,“十二五”期間,如國內外經濟形勢不出重大意外,為促進調整結構,轉變發展方式,中央宏觀調控的方向很可能是抑制各地的增長沖動。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抑制各地的增長沖動,除要曉之以理,繼續深入科學發展觀的教育外,更要誘之以利,通過制度安排,使尋求理性增長速度的地方有利可圖。例如,地方政府最大的利益所在,可能是增加財政收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提高所得稅,降低流轉稅在地方財政收入中的比重,或許是刺激地方政府不再單純追求GDP,自覺提高經濟發展質量的途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