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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04 作者:記者 李新民/北京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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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布局‘十二五’的關鍵一年。”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應以發展方式轉型為主線布局‘十二五’改革,著力培育內生增長能力,實現由生產大國向消費大國的轉變,這將為我國未來20年經濟持續增長創造有利條件。” 遲福林建議,要從四方面推動改革,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首先,要以加快城市化進程為重點推進行政區劃改革,使城市化成為拉動國內消費的重要載體。 遲福林說,2009年以來,我國相繼推出10多個區域發展規劃。初步實踐證明,依托城市圈或城市群經濟推進區域經濟社會一體化的難度很大,需要按照城市發展規律打破某些行政體制的束縛:一、從培育區域經濟增長極的現實需求出發和行政層級扁平化的要求,可以考慮增設副省級城市;二、將具備條件的縣級市改為中等城市,使一批中等城市的輻射和帶動作用明顯增強;三、考慮到部分城市群組團式發展的需要,支持多種形式的行政一體化探索;四、支持地方因城市經濟發展需要撤縣改區。 其次,應以實施農民工在城鎮的安居工程為重點,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 由于城鄉分割體制限制,從農村轉移出來的農民工無法在城鎮安居。 基于此,遲福林提出三點建議:推動實施全國范圍內的“農民工安居計劃”,要大中小城鎮發展并舉,在中小城鎮率先打破城鄉分割的戶籍制度,因地制宜地安置農民工;同時,加快房地產相關領域的改革,盡快征收物業稅,加大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保障力度;此外,還要加快農村土地流轉的改革。 第三,要建立中央地方規范的公共職責分工體制,并在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取得新突破。 “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中央地方規范的公共職責保障制度。”遲福林說,建立中央地方公共服務分工體制,使各級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上的職責能夠明晰化、法定化、可問責;在明確各級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職責的前提下,按照全國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測算各級政府所需要的財政支出規模,建立政府間財政能力均等化的轉移支付制度;推進行政體制與財政體制的聯動改革。 第四,加快國民收入分配結構調整,在收入分配體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 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將對擴大消費產生重要的促進作用。“過去十年,我國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下降13個百分點左右,工資占GDP比重下降5個百分點左右。”遲福林說,“假設這兩個指標都保持在十年前的水平,以2007年GDP水平測算(25.4萬億元),勞動報酬按13%折合,意味著勞動者能多拿到3萬億元的收入。” 遲福林提出,“十二五”時期,收入分配體制改革要嚴格控制政府財政收入增長速度,合理控制企業收入,明顯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一要打破行政壟斷,把國有資產配置主要限定在公益性領域,建立常態化的壟斷行業和國有企業收租分紅機制;二要加快工會制度改革;三要充分發揮財稅體制在再分配中的“杠桿”作用,既要實現政府財政預算透明化,在控制行政成本、增加基本公共服務支出上有所作為,又要在開征遺產稅、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開征物業稅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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