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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5 新華社記者:劉錚 周英峰 韓潔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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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實施已兩個多月,但華為事件余波未平,爭議并未平息。新華社記者采訪了出席兩會的代表委員,這些來自基層勞動者、企業經營者和政府勞動保障部門的代表委員暢所欲言,在觀點的碰撞中,這部法律將產生怎樣的實際影響越來越清晰。 “作為農民工代表,我非常高興看到這樣一部法律的出臺與實施。”全國人大代表、上海華日服裝有限公司車間主任朱雪芹認為,勞動合同法的出臺,使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了法律依據,而且更有可操作性。 全國人大常委會曾經公布的一份執法檢查結果顯示,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期限短、內容不規范問題突出。大部分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內;中小型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低,個體經濟組織簽訂率更低;有的用人單位濫用勞動合同試用期…… 基層勞動者代表普遍認為,這些問題影響了職工的就業穩定感和對企業的歸屬感,影響了其工作熱情和職業規劃,也對企業的長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應該盡快解決。為解決這些問題,勞動合同法鼓勵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簽訂長期穩定的勞動合同,并對試用期和勞務派遣進行了規范。 在勞動合同法通過之后,一些企業以“轉換”“裁員”“買斷”等方式規避法律規定的責任和義務,成為社會焦點問題。這背后的原因是什么?企業是怎么看的? 接受采訪的不少來自企業的人大代表也都認同勞動合同法的積極意義,但從企業自身成本角度算賬,他們又感到不小的壓力。全國人大代表、湛江鴻智電器有限公司總經理宋亞養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對勞動密集型企業成本造成了壓力,但對企業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和自主創新能力都有推動,有利于企業長遠健康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格蘭仕集團有限公司知識產權辦主任王龍霞也認為,勞動合同法的實施讓企業感到了壓力,尤其是一些靠成本優勢存在的小企業。但總體來說對企業發展是好事。 對于企業經營者的壓力和疑慮,來自勞動保障部門的委員們作出了回應。 “企業和員工其實是在一起創業,一損俱損一榮俱榮。”全國政協委員、四川省勞動保障廳副廳長劉家強說。勞動合同法的立法,建立在維護勞動者和企業雙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只是由于勞動者通常處于弱勢,對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方面有所傾斜,這是正常的,“莫把維護勞動者權益和企業發展對立起來”。 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勞動保障廳副廳長龔建明分析認為,一些企業的用工成本增加,本質上是勞動合同法改正了原有的不規范用工行為,將勞動者應享受的權益充分落實。 “勞動合同法的出臺,一些企業可能需要一個逐漸適應過程。但法律一旦通過,是要真正貫徹實施的。我相信,最終企業也會從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中受益。”龔建明委員指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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