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開征環境稅已具備了基本條件,應抓緊時機納入國家議事日程。”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理事、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其提案中呼吁盡快開征環境稅。 對于環境稅應該如何設計,賈康委員說,通過對我國重大環境問題的梳理以及未來發展趨勢的預測,水污染控制、大氣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等將是我國未來一段時期環境保護工作中的重點。因此,我國環境稅的征收范圍應設定為包括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在內的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設計思路是對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開征一個稱為“環境稅”的稅種,在該稅種下面設定若干稅目和子稅目,并為納入更多的針對性稅目預留空間。 賈康表示,在實際開征時,環境稅的上述征稅范圍和對象不可能一攬子解決,應采取先易后難、逐步推進的實施方略。首先選擇實施條件成熟,易于推行的污染排放稅目,如硫、氮和工業污水等,先行開征;而其它不具備開征條件的稅目,可隨著條件的不斷成熟,逐步開征,在適當時機再考慮獨立開征碳稅。 此外,為促使獨立的環境稅盡快納入議事日程和及早開征,可以并應當與現有其它稅種的“綠化”(如消費稅、資源稅等向有利于環保方面的改進),同時進行,相互呼應,協調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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