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者沒有勞務合同、缺少休假權利、出了工傷事故沒人管的現象比比皆是,這些關系到打工者切身利益的現實問題亟待解決。”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礦業大學副校長繆協興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雇主與員工多是口頭協定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一些打工者并未與雇主簽訂勞務合同,這使得打工者的許多權益無法得到保護,而雇主的口頭承諾也很難兌現。 從黑龍江來到吉林省長春市打工的李連慶,找了很久才在一家藥店謀得了當營業員的差事。“所有的事情都是口頭定的,沒有人說要與我們簽合同。當時告訴我們每月工資400元,還要扣100元抵押金,等不干時再還給我們,誰知道這錢到時候能不能給。就這樣,這份工作還好多人搶著干呢!”面對記者,李連慶表示簽不簽合同已不重要,只要有份工作就不錯了。
其實,在下崗職工和進城務工人員中,很多人都持李連慶這種心態,相當一部分人甚至不知道打工還要簽合同。吉林省勞動監察總隊的執法人員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時發現,很多投訴案件最終難以認定和裁決,都是由于農民工與雇主沒有簽訂勞務合同,只有口頭協定。工作人員無奈地表示,明知道用工單位拖欠了農民工工資,但苦于沒有憑證,暫時也無法處置。
與此相對應的是,一些用工單位的負責人揣著明白裝糊涂,故意不與雇用人員簽合同。吉林省統計局曾做過一次關于農民工狀況的調查,發現農民工與用工方不簽訂勞務合同現象很普遍。很多雇主更愿意雇用臨時工,這樣不但免除了很多“麻煩”,而且為逃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責任埋下伏筆。
“一方面打工者要提高法律意識來保護自己,另一方面相關部門要對用工方加大檢查和整治力度,打擊雇主設置‘霸王條款’或不簽勞務合同的僥幸心理。”繆協興代表說。 事實上,由于一些農民工自身文化素質不高,看不懂勞務合同,一些用工單位故意與其玩文字游戲,乘機鉆空子。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臧忠生對此表示,除了加大對用工合同的檢查力度,各級勞動保障部門還應深入到企業中,指導員工與用工單位簽訂用工合同。
打工者休假權無保障
近年來,伴隨“五一”、“十一”長假的開展,休閑理念已深入人心。然而,對于許多行業的勞動者來說,休閑、休假、休息卻是奢侈品。 “我就盼著周日下午能好好睡一覺,或者帶女兒上街。”對于長春市一家小型工廠的工人孟廣成來說,周日下午是他一周內惟一的假日。孟廣成原是一名下崗職工,好不容易才在這家工廠謀了一份工作。平時,他和家人在一起的時間少之又少。今年春節,孟廣成準備帶一家人回山東老家過年。可是,廠里只批準他兩天假,他說盡了好話,主管的車間主任才冒著風險偷偷地多給了他三天假。 孟廣成對于休假的向往折射出許多打工者的愿望。一些打工人員表示,生怕家里有什么事,因為一旦耽誤工作,輕則受處罰,重則直接被開除。而對于一些城市“白領”來說,休息時間也總是被“老板”以各種名目霸占。 “我們經常加班,平均每天工作10小時甚至更多,但是我領不到加班費,因為公司規定不付給經理級員工加班費,放眼望去,我們公司一半以上都是‘經理級員工’。”在北京一家軟件公司做銷售工作的小楊告訴記者。 其實,對于職工休假的權利,我國有明確的法律規定。1991年,黨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要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安排職工休假。1999年,國務院又發布了《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全體公民新年放假一天,春節、勞動節和國慶節各放假三天。
全國人大代表、東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校長孫鶴娟在調查中發現,目前,我國的職工休假制度,在絕大多數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執行得較好,但在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許多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沒有得到應有的保障。
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臺盟主委王天戈認為,還打工人員休假的權利,關鍵是要用制度來進行硬約束,對私營企業還要做出具體規定,保證職工休假的天數。如果一些特殊行業需要職工加班,則必須嚴格執行加班制度,給職工發加班費,并應實行輪休制度,讓私企的員工也能享受到休閑的“陽光”。
打工者工傷無保險
當前,建筑及一些高危行業,聚集了大批的農民工等務工人員。由于缺少必要的勞動保護,加之行業自身的風險,工傷事故時有發生。然而,眼下農民工及其他一些困難群體工傷保險制度不健全,打工者一旦出了工傷事故,其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2006年6月,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的魏明準備利用假期掙點學費。他來到長春市一家飯店打工,可工作沒幾天,他就在給客人端送火鍋時不慎摔倒,全身多處被燙傷,在醫院一住就是兩個多月。這期間,飯店老板派人來看過一次,但只扔下了1000元錢就再也不管了。魏明的父親只好一次次與飯店方面交涉,卻受盡了白眼和威脅。而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在處理這起事故時也力不從心,因為飯店與魏明沒有簽訂任何用工合同,也沒有給魏明上工傷保險。最后,魏明靠父親東挪西借和好心人的捐助才出了院。
其實,像魏明這樣的遭遇在打工者中并不少見。長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零散的用工人員數量龐大,他們一旦出現工傷事故,處理起來困難很大,因為他們一沒勞務合同、二沒工傷保險。 “現在關鍵是要盡快完善針對農民工等群體的工傷保險,并敦促私營企業將其員工納入工傷保險范疇。”繆協興代表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