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嗑藥’的多寶魚”、“致病的福壽螺”、“蘇丹紅紅心鴨蛋”、“瘦肉精致人中毒”……過去的一年多時間里,眾多的食品安全事件著實讓老百姓擔心自己的餐桌安全。更為奇怪的是,幾乎所有的食品安全問題總是媒體曝光在先,相關部門查處在后。人們不禁要問:“食品安全監管哪去了?” “就是因為食品安全監管制度有硬傷,所以才導致七八頂‘大蓋帽’也管不了問題食品的現狀。”全國政協委員陳萬志一針見血地指出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根本原因。在本次兩會上,很多代表委員也都將矛頭指向了食品安全制度。
三大環節威脅食品安全
“我們餐桌上的食品,從種、養殖到食用需要經過多個環節,其中任何環節出現差錯都容易引起大問題!比珖舜蟠、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后說。 來自福建協和醫院的陳志哲委員也認為,種植和養殖、食品生產加工和食品流通三大環節隱患很多,這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 針對這一問題,陳萬志委員進行了詳細分析。首先,在種植和養殖環節的安全隱患多。一是蔬菜、茶葉和其他植物性農產品的農藥殘留問題;二是畜禽以及水產品等動物性產品藥物殘留和濫用生長激素及添加劑問題;三是來自環境中的污染物,如工業三廢和化肥、重金屬等有機或無機物對食品的污染問題。其中,由于農藥、獸藥濫用導致食用農產品有毒有害物殘留超標,已成為影響食品質量安全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直接導致了食物中毒事件,同時也是食品生產、加工、銷售和食用等整個“食物鏈”的上游階段管理中的安全隱患。 其次,食品生產加工領域假冒偽劣問題突出。陳萬志介紹說,目前,我國有上百萬家食品生產企業,但70%是10人以下的小企業、小作坊,衛生條件差,小、散、亂的特點明顯。由于全國各地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數量多、規模小、隱蔽性強、無證生產現象十分嚴重,常常讓監管部門束手無策。 此外,食品流通環節經營秩序很不規范。在目前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中,流通領域是個薄弱環節,許多原本出廠合格的產品就因為流通環節出現問題而變成不合格,甚至成為腐爛變質的食品。“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危害了消費者的健康,相當程度上引發了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不信任感!标惾f志委員說。
監管體系存在多重“硬傷”
記者了解到,食品安全問題并不是沒有人管,從“田間”到“餐桌”、從養殖加工到市場流通的每一個環節都有“重兵防守”:農業、工商、衛生、海關、質檢、藥監等近十個部門都對食品安全負有監管職責,可為什么鏈條還一再斷裂?對此,接受記者采訪的代表委員們一致認為,主要原因在于監管體系不順。 全國政協委員陳守義認為,作為牽頭單位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恰恰是惟一沒有食品安全行政執法權的部門。雖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在政府的領導下,發揮一定的組織協調作用,但由于部門視角和利益的不同,組織協調的難度較大,食品安全監管的總體目標很難達成一致,因此重復監管和監管真空問題依然存在。 同時,當前的分段監管模式不能快速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由于受各部門職能所限,食品安全衛生突發事件發生后,各部門本能地處置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但突發事件的調查及處理,經常需要各環節的密切配合,這樣在相關部門采取行動前,就需要信息的溝通和大量的組織協調工作,而若配合不力就會影響突發事件的及時查處。 對此,陳萬志委員表示贊同。陳萬志說,監管部門看似管理原則和分工都很明確,但現實中不同部門之間的監管職責實際上并不明確,容易造成具體監管工作的缺位、錯位和越位,不可避免地出現有費可收、有利可圖的事情多家監督、檢驗,有責無利或責大于利的事情則相互推諉扯皮。 地方政府的漠視也是食品安全事件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陳萬志告訴記者,一些地方為了追求經濟增長速度和寬松的經濟發展環境,對食品企業疏忽了必要的把關和監管,放寬了對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起碼要求,一些未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企業倉促上馬,使得產品質量難以保證。 宗慶后代表認為,目前,食品安全監督執法角色不當,缺乏規范。他說,盡管國家對食品安全監管已經加大了投入,但由于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分散和地方經費調撥不均等原因,目前一些地方仍存在監督執法經費不足等問題,這也導致某些地方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或人員為罰款而執法、執法不規范甚至亂執法的現象。某些地方甚至一味針對大企業、大集團開高額罰單,而對真正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小作坊、小企業,卻視而不見。 此外,我國食品標準由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四級構成。雖然現已制定和發布國家標準1000余項、行業標準1000余項,但由于標準制定工作涉及多個部門,部門之間缺乏協調,造成食品標準之間既有交叉重復,又有空白點。
代表委員呼吁出臺食品安全法
針對目前食品監管存在的問題,代表委員們提出了相當多的建議或提案,盡管內容各有不同,但“從制度上入手”卻是他們的共識。 沈陽市政協主席趙金城委員、寧波市政協副主席陳守義委員和來自福建協和醫院的陳志哲委員一致認為,應盡快出臺食品安全法,以彌補食品衛生法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不足。一部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是加強食品安全衛生工作,保障公眾食用安全和身體健康的根本之舉。食品安全法應該形成監管職能相對集中、部門監管職責又十分明確的統分結合的監管模式,使食品得到有效的監管,使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的調查,不安全食品迅速地得到控制。 陳萬志委員認為,食品監管體系應適當減少監管環節,集中食品檢測力量。當前與食品安全衛生監管相關的政府部門和機構有10個左右,建議適當減少監管環節,形成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為主、其他部門履行相關職責并加強相互配合的監管體制。確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食品的主體地位,在食品安全衛生工作上,對其他行使食品安全衛生監管職能的部門進行指導協調,負責收集和統一發布面向公眾的食品安全衛生信息,統一受理公眾對食品安全衛生的舉報投訴或委托其他部門處理。 宗慶后代表則認為,應盡快完善和規范食品安全市場準入制度,在確保食品安全監管的前提下,適當簡化食品安全準入和許可的審核流程,實行屬地核準制度,推行誰審批誰負責的責任制,逐步授予市級(或省級)行政機關食品安全準入和生產許可證核準、發放權限,真正解決目前審核、發證流程中環節過多、時間過長而市場準入制度推行偏慢的問題。
[相關鏈接]2006年部分食品安全事件回顧
福壽螺事件
6月份,北京第一例食用福壽螺導致的廣州管圓線蟲病患者確診。截至8月21日,北京市衛生局統計,全市確診的廣州管圓線蟲病病例達到數十例。 瘦肉精事件 9月初開始,上海市發生多起因食用豬內臟、豬肉導致的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截至9月16日已有300多人到醫院就診。9月中旬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確認中毒事故為瘦肉精中毒。 蘇丹紅事件 11月,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河北白洋淀國華禽蛋加工廠生產的一些“紅心咸鴨蛋”中含有大量蘇丹紅Ⅳ號。蘇丹紅問題再度進入老百姓的視野。隨后,全國數個省市都相繼檢出含有蘇丹紅的紅心鴨蛋。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飼養者為了追求紅心效果,在飼料中添加了蘇丹紅Ⅳ號。 多寶魚事件 11月,上海市公布了對30件冰鮮或鮮活多寶魚的抽檢結果,30件樣品中全部被檢出硝基呋喃類代謝物,部分樣品還被檢出環丙沙星、氯霉素、紅霉素等多種禁用魚藥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