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富潤集團董事長趙林中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目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存在著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和執法不到位的現象,以及食品市場準入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質量檢測未能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對制售假劣食品的處罰力度不夠等問題。趙林中代表說,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是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將執法權統一于一個單位執行。 趙林中代表分析了目前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管理部門職能交叉,管理重疊。職責尚未理清,監管不到位。多頭監管造成了許多管理上的真空地帶。《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確定了我國食品安全采取“分段管理為主、品種管理為輔”的新的管理體制,但在實際操作層面,仍存在著許多實際問題,如食品“前店后廠”的模式,即前面是流通環節,后面是生產加工環節,究竟是工商管還是質監管,又如茶葉粗加工階段是農業還是質監管,再如無證無照的生產經營行為同時違反了工商管理和食品衛生行政法規,又由誰負責等等。 二是部門管理模式不盡相同。除了部門職責交叉外,各部門內部行政管理也較復雜。工商、質監是垂直管理,衛生、農業實行地方分級管理。目前雖然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行牽頭負責,但是由一個部門去協調其他各個部門,并且工作職責沒有真正到位的情況下,協調和綜合監督工作存在許多問題和難處,協調工作難以真正到位。 三是監管資源分散,監管力量不足。各部門監管力量與監管任務不相適應,生產加工領域監管力量尤為薄弱;檢驗檢測機構重復建設,資源浪費;農村監管力量嚴重不足,使一些不法生產經營者有空子可鉆。 因此,趙林中建議,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首先要加強食品安全法律建設和法制管理,建立一套完整可行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同時要加大執法力度,加強權力監督,實施對食品安全的有效保護。要建立食品質量安全承諾和召回制度,并全面實施信用機制。 趙林中強調,要理順目前我國現存的監督執法體系。明確各部門職責,將執法權統一于一個單位執行,重點要抓好源頭,抓好食品生產加工、種植養殖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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