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兩次因公司層面業績考核不達標而作廢相關激勵股票,光庭信息(301221.SZ)依舊推出了第三份股權激勵。不過,在公司2024年營收下滑、凈利增長的情況下,此次股權激勵設置的考核指標仍凸顯公司未來的業績增長壓力。根據公司3月13日披露的激勵草案,若以2024年的營業收入為考核基準,要滿足首次激勵的標準,2025年—2027年,光庭信息營收增速最低分別為10%、20%、30%。
這是光庭信息的第三份股權激勵方案。作為一家專注于智能網聯汽車電子軟件的研發與創新的公司,光庭信息站在了資本市場的風口——國內車企大力推廣智能駕駛系統,光庭信息的智能座艙、智能電控、智能駕駛等產品有望從中分羹。但國內第三方智駕系統供應商競爭激烈,“挖墻腳”的事情時有發生,光庭信息采取股權激勵的方式留住人才也是常規操作。
按照光庭信息發布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顯示,公司擬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總計589.20萬股,約占該草案公告時公司股本總額的6.36%,授予價格為40元/股。
此次合格的授予對象共計177人。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單獨或合計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上市公司外籍員工,在上市公司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或者核心業務人員的,可以成為激勵對象。上市公司應當充分說明前述人員成為激勵對象的必要性、合理性。因此,有兩個激勵對象比較特殊。
一是光庭信息實際控制人朱敦堯的胞弟朱敦禹。公司稱,朱敦禹于2012年2月至2017年5月歷任光庭有限和光庭信息財務總監、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2017年5月至今,任光庭信息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屬于公司重要管理人員,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工作,對公司未來的業務發展、經營決策及重大經營管理事項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將朱敦禹作為激勵對象符合公司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符合相關法規要求。
二是加拿大子公司總經理WENJIN.ZHOU。公司稱,將其納入本激勵計劃的原因為該激勵對象為公司在北美市場的業務拓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將其納入本次激勵計劃有利于公司海外人才隊伍的建設和穩定,從而有助于公司實現海外發展戰略順利推進和長遠發展的目標。
此前,光庭信息的股權激勵考核記錄并不完美,公司2022年、2023年均進行了股權激勵,但均因公司層面業績考核不達標而注銷相關激勵股票。此次激勵的考核年度為2025-2027年三個會計年度,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勵的考核指標如下圖所示:
圖:光庭信息股權激勵業績考核指標資料來源:公司公告
根據上述表格,光庭信息設置了兩檔業績考核,若考核期內業績100%達標,則按照100%的激勵股票數量按計劃實施激勵,以此類推。
財報顯示,2023年,光庭信息實現營業收入6.39億元,2024年營收較2023年略有下降,2024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預計為2800萬元—3600萬元。
按照公司業績實現目標值的80%來看,若以營收為考核指標,2025年—2027年,光庭信息營收增速最低需達10%、20%、30%。2024年公司營收下滑,公司稱受下游汽車產業競爭因素影響,汽車電子軟件行業競爭激烈,后續這種狀況能否顯著改善,也將影響光庭信息此次股權激勵能否順利實施。(實習生左婧驍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