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發展迅速,數據作為數字經濟和信息技術時代的基礎,其重要性日益凸顯。金融行業天然具有數字基因,但金融行業與數字的結合,在不同歷史時期呈現出不同形態,金融的核心要素也隨著時代發展不斷演化,歷經了貨幣要素時代、資本要素時代與信息要素時代,以及當前的數據要素時代。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將數據作為生產要素,反映了隨著我國經濟活動數字化轉型加快,數據對提高生產效率的乘數作用凸現,成為最具時代特征新生產要素的重要變化。從此,數據成為驅動金融業務創新發展、效能躍升的核心引擎,金融業進入了數據要素時代。未來,應以數據要素和數字技術為關鍵驅動,加快推進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提高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和競爭力。
數據已成為金融業的新生產要素
從宏觀政策布局來看,國家正加速構建適配數據要素流通、交易、應用的規則體系,力促數據要素市場規范有序發展,就金融領域而言:
法規建設方面。政策規則逐步強化數據安全保障,確保金融數據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性,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金融數據泄露風險的底線。例如,在隱私計算技術應用政策指引與合規框架下,金融機構得以打破數據孤島,實現跨機構數據“可用不可見”的協同分析,為精準營銷、聯合風控等業務賦能,既挖掘數據深層價值,又筑牢隱私保護屏障。
生態建設方面。政策聚焦于培育公平競爭、開放包容的數據要素市場生態,鼓勵金融科技企業與傳統金融機構優勢互補,攜手創新。例如,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六部門共同印發的《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明確鼓勵金融機構合理布局數字生態場景體系,構建數字生態運營體系。此外,針對中小微企業融資過程中的堵點和卡點,金融監管總局專門出臺文件,鼓勵深度融合線上線下多元數據,更精準地識別小微企業信用風險,讓金融“活水”精準滴灌實體經濟,切實貫徹金融普惠理念,這正是數據要素激活金融服務潛能、服務實體經濟大局的生動實踐。
產業協同層面。中央多次強調跨部門、跨行業的數據融合聯動。在金融監管領域,一行一局一會協同其他部委,打破數據流通的行業壁壘,推動金融數據與政務數據、產業數據互聯互通。以供應鏈金融為例,通過工信、商務等部門數據共享,金融機構得以穿透式了解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全景信息,為核心企業及配套中小企業提供一攬子定制化金融服務,穩固產業鏈供應鏈韌性,以金融力量托舉產業升級浪潮,彰顯數據要素在復雜經濟格局下穩鏈強鏈的關鍵支撐。
數據要素促進金融發展仍面臨挑戰
金融數據是金融業在提供服務時所產生的和所需要使用的數據。單個生產要素無法獨立產生價值,不同的生產要素只有相互結合才能發揮作用。在市場經濟中,資本和金融業是最直接的經濟利益傳導機制和資源效率放大器。因此,數據要素與資本和金融業相結合,是貫徹“健全數據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的必然道路。盡管有著廣闊的市場空間和良好的發展機遇,中央及相關部門在政策方面也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但也要看到,數據要素在促進金融行業發展和應用中依然存在多方面的掣肘與挑戰,主要表現在:
缺乏明確的法律規范和數據權屬。相較于傳統普通生產要素,數據在權屬特性上表現出極高的復雜性,亟待探索與開展相關立法。以政府數據為例,其作為公共數據,本質上屬于新型國有資產,數據所有權歸國家持有,但就公共數據所衍生的經濟價值究竟該如何實現合理分配,當下仍無確切的法律規范可供遵循。公共部門與金融機構及各類經營主體之間難以形成明確的數據權益分配機制,金融數據治理過程中普遍存在“不愿、不敢、不能”共享這一難題,僅靠經營主體難以在現有法律框架下開展金融行業數據融合應用的廣泛實踐。
跨行業跨領域協調難度依然較大。金融行業數據應用涉及銀、證、保等不同細分行業以及工商、稅務、海關、電力、醫療等不同領域的數據,面臨兼顧不同行業和領域數據管理差異性的挑戰。目前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征信數據記錄覆蓋了約我國人口總量的30%,傳統銀行的金融服務由于時間、空間和資源等方面的限制,在個性化和多元化的客戶金融數據采集方面能力受限,在征信評分過程中對用戶信息的采集范圍主要局限在信用風險控制的目標上。
市場經營環境有待持續優化。近年來,部分從業機構通過違規留存、購買、出售數據不當牟利,間接增大了守法合規機構的競爭壓力和生存壓力,甚至導致逆向淘汰。因此,仍需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規使用數據行為的打擊懲處力度,推動行業經營環境持續凈化。
多措并舉發揮數據要素作用
為充分發揮數據要素在我國金融發展中的作用,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繼續加強法律制度建設。金融領域數據要素來源廣泛,涵蓋機構、用戶、企業等眾多主體,天然帶有公共屬性。在此背景下,若要釋放其經濟價值,首要任務便是通過立法途徑,清晰界定各類金融數據的所有制歸屬、各方權益分配模式、定價及付費準則。同時,綜合考量國家安全、公眾權益、個人隱私以及企業經營等多方面因素,對數據實施科學分級,進而針對不同級別數據推行分類管理策略。如此一來,既能完善跨機構、跨領域的數據融合應用機制,又能切實保障各方的數據權益與隱私安全。
加強基于數據的信用體系建設。如果說鐵路是工業時代的基礎設施,網絡是信息時代的基礎設施,那么一套覆蓋全社會的數據征信體系,則是信用時代的基礎設施。要把加強信用體系建設作為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重中之重,把維護信用秩序、提升信用水平作為現代金融秩序建設的基礎。同時,加快建設國家級的信用數據廣泛采集、大數據綜合動態分析、信用數據嚴格保密和相關方面低成本共享的平臺和機制,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守信正向激勵機制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議相關部門結合金融機構業務發展的新情況,修訂完善現行征信數據標準體系,并補充征信數據交換標準、數據查詢使用規范等新標準;牽頭組織專家設計全國統一的信用指標體系,組織制定全國統一的客戶基本信息采集規范和分類標準,為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奠定基礎。
強化數據要素在金融服務實體尤其是小微企業的應用。金融科技本質還是金融,須遵循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的天職。小微企業在實體經濟中占據著重要地位,同時也普遍面臨技術實力不強、金融服務成本較高等困難,亟須廣大從業機構依托先進數字技術和海量數據積累,支撐服務小微企業數字化轉型。一方面,可以通過融合區塊鏈分布式記賬與交易場景生態,立足產業鏈真實貿易背景,讓核心企業信用可以在區塊鏈上逐級流轉,為多層級供應商提供供應鏈融資服務,解決傳統供應鏈金融面臨的信息不透明、核心企業信用難以傳導、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另一方面,在依法合規前提下促進數據安全融合應用,將金融服務半徑擴展至傳統技術條件和服務模式覆蓋不到或服務不足的小微企業、個體經營戶等長尾客戶,切實降低其綜合融資成本。運用區塊鏈、大數據等技術,加強對企業各類經營數據、交易數據、管理數據的分析、整合和挖掘,通過確立數字化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變革,打造完備的數據基礎,構建數據倉庫,將數據作為發現價格、評估風險、配置資源的重要平臺。
加快完善監管科技體系。監管科技體系包括多個方面,展開來說,一是全力推動監管科技創新進程。制定監管交互的元數據標準,這一標準如同搭建起一座溝通的橋梁,使得監管規則能夠精準無誤地轉換為機器可識別、可執行的代碼,實現監管合規要求的自動化處理,實時、動態地監測金融市場中數據要素的流動與應用情況,及時察覺潛在風險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強化違法違規懲處力度。針對當前金融領域中諸如侵犯隱私、違規采數、非法數據買賣等屢禁不止的違法違規行徑,必須亮出利劍,加大懲處尺度,從源頭上遏制不良行為的滋生蔓延,凈化金融數據生態環境,保障數據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三是積極探索創新監管模式。有序推進中國版 “監管沙盒” 落地生根,為金融創新產品與服務提供一個相對隔離但又可控的測試空間。與此同時,強化移動金融App備案自律管理,從源頭把控App數據采集、傳輸、存儲與使用的合規性。四是優化創新試錯容錯與風險監控機制。在嚴守依法合規底線、確保數據安全以及切實做好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前提下,為金融創新營造寬松適宜的環境。金融科技風險瞬息萬變,產品迭代加速,應允許合理范圍內的試錯,同時配套建立敏銳高效的風險監控體系,對創新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點進行實時監測、預警與處置,促進數據要素賦能金融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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