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上海市國資委獲悉,上海市《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考核評價及盡職免責試行辦法》(下稱“試行辦法”)已于近日印發并公開,試行辦法對國資基金建立分層分類長周期考核評價體系,完善國資基金考核、免責機制,鼓勵國資基金積極作為,敢投、能投,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2024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健全符合創業投資行業特點和發展規律的國資創業投資管理體制和盡職合規責任豁免機制,探索對國資創業投資機構按照整個基金生命周期進行考核”。2024年8月,上海市國資委印發《市國資委監管企業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務管理辦法》,對監管企業基金考核評價、盡職免責工作作出原則性規定。在此基礎上,上海市國資委等部門對相關政策進一步細化,出臺全國首個省級層面的國資基金考核評價及盡職免責制度文件。
試行辦法明確監管企業應結合基金全生命周期及關鍵節點目標,對基金進行整體評價,不以單一項目虧損或未達標作為對基金或基金管理人負面評價的依據。同時,將“基金效益良好或完成整體目標,沒有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不良影響,但少數項目出現風險或損失”作為適用盡職免責的情形之一,更加強調了對國資基金的整體評價,合理容忍正常投資風險。試行辦法從制度上減輕基金決策人員因項目虧損而被追責問責的壓力,有利于解決基金“不敢投”“不愿投”的問題。
試行辦法建立了基金評價與管理人考核的分層體系,將管理人的年度考核與基金的全生命周期評價有機結合。將基金績效評價指標分為國資功能、基金運營、財務回報三個維度,并針對不同類型的基金進行差異化評價,戰略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更加注重其落實重大戰略、促進科技創新、推動產業發展等功能作用發揮情況。同時,針對基金投資期、退出期、延長期的特點,明確應結合基金所處運營階段合理確定評價指標及權重,引導監管企業建立長周期的評價機制。
試行辦法明確了五種適用盡職免責的情形,包括落實重大戰略項目、處于技術研發階段的項目、承擔備選技術路線的項目,以及由于政策環境、技術規則變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出現風險或損失,在滿足盡職免責條件的情況下,原則上可適用盡職免責。試行辦法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盡職免責機制,充分考慮早期項目的高風險特征,鼓勵積極作為,敢投、能投,支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上海市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上海市國資委將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協同聯動,提升國資基金考核評價及盡職免責機制的認同度與可操作性,推動相關政策走穩走實,助推國有資本成為“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和“戰略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