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1日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近日印發《產糧大縣公共服務能力提升行動方案》,旨在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減輕產糧大縣財政壓力,解決種糧農民在公共服務方面的急難愁盼問題,進一步保護和調動主產區重農抓糧積極性。
方案提出,全面梳理縣域公共服務設施和能力的基礎底賬。重點關注基本公共服務的設施缺項,以及“建設期早、已臨近使用年限”“設施陳舊、存在安全隱患”“容量不足、長期超負荷運轉”等三類設施,統籌建立基礎臺賬。
扎實做好重點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建設。其中主要包括,基礎教育學校(公辦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等)、醫療衛生機構(縣級醫院、疾控中心等),以及養老托育服務機構。
根據方案,優先支持糧食調出量大的主產省(區),2024年在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安徽、河南等5個糧食調出量大的主產省(區)開展試點。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和財力,分期分批逐步支持其他糧食主產省(區)和非主產省(區)產糧大縣,力爭到2030年基本覆蓋全國產糧大縣。
展望2030年,產糧大縣公共服務設施網絡更加完善,力爭基本公共服務能力達到全省平均水平,鼓勵地方政府重農抓糧、多產多補的正向激勵機制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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