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類商品消費占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10%左右,是本輪多措并舉穩經濟促消費的重頭戲。對于如何才能更有效發揮政策杠桿作用,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需要回答和把握好三方面問題。
首先,本輪擴大汽車消費政策和以往政策有何不同?
一是汽車市場發展階段不同。當前,我國汽車需求潛在增長率回落到3%-5%區間,消費逐步由解決“有沒有”轉向解決“好不好”的問題,存量調整對市場的驅動力不斷增強。
二是政策受惠面不同。前兩輪政策以排量為標準,優惠僅覆蓋到1.6升及以下的中低排量車型;本輪政策同時考慮排量和價格,受惠車型延伸到2.0升以下、30萬元以下車型,按排量和價格分別覆蓋了86%和96%的數量比例,兼顧到了增換購消費升級需求。
三是政策實施主體不同。前兩輪優惠政策是在國家層面制定實施,本輪政策除中央政府外,諸多地方政府也出臺相關優惠政策,與國家政策疊加共振,涉及增加牌照、購車補貼、以舊換新、消費券、個稅抵扣等多種形式,優惠力度從數千元到數萬元不等。
四是政策實施時間不同。前兩輪優惠政策周期分別跨了兩年和三年,而本輪政策僅為半年,對汽車消費短期集中釋放的作用更加突出。
其次,本輪擴大汽車消費的潛力和發力點在哪里?
在制定實施汽車促消費政策時,應首先明確政策的目標群體和發力點。當前重點群體大致包括三類:一是“要買不能買”。主要面向汽車限購城市積累的消費需求,增加牌照指標數量即可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二是“可買可不買”。目前有不少消費人群在私家車和共享出行中傾向于后者,在本輪疫情之后,政策優惠將促使部分消費者改變決策。三是“可換可不換”。主要是對經營、就業和收入預期有小幅調整,對換車仍在猶豫觀望的消費者。
對于這三類群體,政策重心也應向以消費升級為主的增換購消費轉移,實施增量和存量相配合的政策。要突出順勢而為、借力打力,特別是指向增速高、潛力大、可持續性強的熱點領域和細分市場,如新能源汽車、20萬-30萬元升級車型、皮卡以及自行式房車等。這些細分市場處于快速擴張階段,對價格反應較靈敏,政策效果也會更加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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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個月來,面對多點散發的新冠肺炎疫情,國有企業主動作為,壓實主體責任,在疫情防控與生產運行“雙線戰役”中穩扎穩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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