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黨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著眼于中部地區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貢獻,從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等方面確定了多項重大任務及相應的政策措施。這是黨中央、國務院對于中部地區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做出的重要部署,具有鮮明的時代性、科學性和人民性。
踐行新發展理念、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時代性。經過多年不懈努力,中部崛起戰略取得重大進展。進入新發展階段,我國面臨的發展環境和條件出現新的變化,中部崛起的戰略部署,必須體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時代特征,完整、準確、全面理解和貫徹新發展理念,著力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為此,《意見》堅持創新發展,構建以先進制造業為支撐的現代產業體系;堅持協調發展,增強城鄉區域發展協同性;堅持綠色發展,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部;以高水平開放平臺和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為重點,堅持開放發展;圍繞公共服務保障提升共享水平,同時也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扎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工作等做出安排,體現新時代發展目標、任務和舉措的統一。
發揮比較優勢、提升整體競爭力的科學性。中部地區具有承東啟西、連南接北的區位優勢和資源要素豐富、市場潛力巨大、文化底蘊深厚等比較優勢,中部各省又具備自身的獨特優勢。為此,《意見》對各省確定了電子信息、裝備制造、新材料和智能制造等產業重點,也對各省不同程度涉及的輕紡、煤炭、有色、冶金、化工和建材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做出了安排。既注重發揮長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等優勢地區的人口經濟承載能力,也對發揮區域中心城市在交通物流體系中的樞紐節點作用、促進省際協作和交界地區的協同發展、建設綠色發展的美麗中部等做出安排,以優勢互補為基礎塑造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
以人民為中心、增進民生福祉的人民性。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為此,《意見》對于提高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增加高品質公共服務供給、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等做出系統安排,既關注完善突發事件監測預警、應急響應平臺和決策指揮系統建設等重大工程,也對健康和公共衛生、就業和社會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以及關心關愛特殊困難群體等“民生工程”做出安排,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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