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帶一路”助推中歐班列等陸上貿易活動興起,但根據國際慣例,只有海運提單可作為物權憑證,國際鐵路提單不具備物權憑證屬性,不利于“一帶一路”走深走實。
近日,全國首例鐵路提單物權糾紛案在重慶宣判,標志著鐵路提單業務創新實踐在法律層面獲得支持。其背后,是重慶在中央部委支持下,對“一帶一路”陸上國際貿易規則展開的不懈探索,推動鐵路提單從無到有,并不斷拓展其應用場景和規模。
受訪業內人士建議,我國可以此案為契機,在完善法律保障、規范標準規則、加強推廣應用等方面加快推進,為構建陸上國際貿易規則貢獻“中國方案”。
全國鐵路提單第一案
去年2月,英颯(重慶)貿易有限公司從歐洲進口一批汽車,與承運方和融資擔保方簽訂協議約定,由貨運代理方向外國出口商簽發鐵路提單作為提貨憑證。
貨物經中歐班列運輸至重慶后,進口方英颯公司與國內銷售商重慶孚騏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并將提單交付孚騏公司,但孚騏公司持提單向承運方提貨時卻遭到拒絕,于是將對方告上法庭。
這是全國首例鐵路提單物權糾紛案。孚騏公司認為,其持有提單就有權提取貨物;承運方認可鐵路提單的物權憑證功能,但認為根據協議約定和鐵路提單指示的收貨人約定,只能向汽車進口商英颯公司交付貨物,因此拒絕放貨。
此案日前在重慶兩江新區(自貿區)法院一審宣判,成為國際貿易中的典型案例。經審理,法院確認貨物所有權歸屬提單持有人即孚騏公司,判決被告向原告即孚騏公司交付貨物。
該案審判長、重慶兩江新區(自貿區)法院副院長賈科介紹,由于此案是商業實踐發展而產生的新類型糾紛,在走訪相關部門,了解市場主體需求和鐵路提單實際狀況以及多方查詢資料、反復探討論證的基礎上,法院認為,市場主體在國際鐵路貨物運輸過程中約定使用鐵路提單,并承諾持有人具有提貨請求權,是創設了一種特殊的指示交付方式,該做法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是合法有效的。因此,法院做出確認原告享有鐵路提單項下車輛的所有權,被告向原告交付車輛的判決。
“鐵路提單第一案的判決結果,對鐵路提單及其基本交易模式予以肯認,并明確了鐵路提單交易的相關規則?!辟Z科說,本案的判決有助于促進貿易、運輸、金融等相關行業主體厘清鐵路提單的相關法律問題,促進國際鐵路聯運行業發展,進而帶動貿易、金融、保險等相關行業發展。
“此案的判決結果,既是對有關鐵路提單創新探索的鼓勵和保護,標志著鐵路提單業務創新實踐在法律層面得到肯定,為下一步的創新探索提供了司法支持和引領基礎?!敝貞c商務委統籌指導處處長張葵說。
多年探索構建陸上貿易規則
從實現鐵路提單從無到有,到鐵路提單業務創新實踐得到司法支持,其背后是重慶對陸上國際貿易規則的持續探索。
2017年3月,國務院公布《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方案》,要求重慶自貿試驗區“構建中歐陸路國際貿易通道和規則體系,發展國際鐵路聯運”。
然而,數百年的國際貿易活動中,一直奉行的是“海洋規則”,陸上國際貿易尚屬空白。重慶決定依托日漸成熟的國際鐵路物流網絡和中歐班列,以鐵路提單為核心,探索構建陸上國際貿易規則。
重慶物流金融公司副總經理張文盛介紹,在前期工作中,重慶與多家銀行洽商,銀行同意鐵路提單作為國際信用證項下約定單證;同時,重慶方面與中外運等物流企業達成相應協議,確保運輸企業對貨物負責。在測試貨物選擇方面,重慶則選擇不易損壞、容易保值且銷售渠道成熟的平行進口汽車。
一切準備就緒,重慶開始了大膽的探索。2017年12月22日,重慶開立全球首單鐵路提單國際信用證,用于從德國進口汽車的貿易、融資和結算,標志著鐵路提單實現“零的突破”。
“以前銀行只認海運提單,導致我們通過中歐班列開展平行進口車業務時,企業資金壓力很大?!敝貞c終極汽車貿易公司負責人陳忠正表示,鐵路提單讓企業資金壓力大幅度減小,還能比海運節省20多天的物流時間。
此后,重慶繼續在應用規模和場景方面深入探索。如2018年3月,鐵路提單首次實現批量化運用;2018年7月,鐵路提單首次在西部陸海新通道上成功應用等。
截至目前,重慶已簽發鐵路提單50余份,產品種類也從最初的平行進口車,拓展到木材、奶粉等,更多的銀行、運輸企業也加入鐵路提單的推廣使用中。
隨著探索的深入,重慶的努力得到了國家層面的支持和肯定。
2018年11月7日,《國務院關于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支持有條件的自貿試驗區研究和探索賦予國際鐵路運單物權憑證功能。
2019年7月,商務部召開自貿試驗區專題會議,會上通報了全國自貿試驗區第三批最佳實踐案例31個,鐵路提單信用證融資結算名列其中。
重慶的努力也得到國際層面的關注。2019年6月,我國向聯合國貿法會提交《中國關于聯合國貿法會就解決鐵路運單不具備物權憑證屬性帶來的相關問題開展工作的建議》,并在第52屆年會上獲得了絕大多數國家的支持,貿法會已啟動相關探索工作。
2019年12月,聯合國貿法會與我國商務部在重慶聯合舉辦高級別國際研討會,就鐵路提單相關議題展開深入研討。
法律保障、規則標準仍待完善
“全國首例鐵路提單物權糾紛案的宣判,宣示了鐵路提單‘憑單提貨、憑單交貨’的屬性在法律上成立且有效,但與海運提單相比,鐵路提單的國內國際法律保障體系還遠未成型,亟待完善?!敝袊膺\重慶公司副總經理胡強說。
多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鐵路提單依然在現行國際多邊貿易體系中缺乏法律保護,如目前國內尚未通過立法或修法,對鐵路提單物權屬性予以確認,國際法律也只承認海運提單合法性。
“鐵路提單的配套規則也需要完善,至今我們仍然停留在海洋時代的巨大歷史慣性中?!焙鷱娬f,鐵路提單至今只能沿用海運提單的相關規則,如目前國內外用于鐵路提單的信用證、托收單據、電匯單據等均沿用海運提單的模式,不利于鐵路提單的推廣應用。
“這些難點導致,鐵路提單的應用場景和領域依然較為受限?!睆埧f,如目前鐵路提單暫時僅限于與中資銀行的境外分支機構、中國的物流公司合作,企業普遍對鐵路提單認知度仍有待提升。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長喻志強表示,“鐵路提單第一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法治規則意義,有利于推進‘一帶一路’陸上貿易規則的法治化。下一步,可以在總結商業實踐經驗和司法裁判規則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鐵路提單及與鐵路提單相關的貿易、融資、運輸相關規則,并爭取在國際貨協、貨約相關規定中增加使用鐵路提單的條款,使鐵路提單獲得更充分的法律保障?!?/p>
“為推動鐵路提單實現大范圍推廣應用,探索構建與鐵路運單特點相匹配的規則,如銀行等金融機構可針對鐵路提單,創立專門的信用證,以及托收、電匯單據等配套規則。”胡強說。
在加快鐵路提單市場化推廣應用方面,張文盛等業內人士建議,我國可加大鐵路提單推廣力度,可通過駐外商務機構等各方,加快鐵路提單推廣使用。同時,我國可以中歐班列和西部陸海新通道為重點,將鐵路提單從國際跟單信用證逐步應用到托收、匯兌等結算方式,圍繞陸上國際貿易相關環節展開全方位探索,與多式聯運規則、物流金融創新等進行有效對接,力爭盡快形成完備的貿易規則體系。
內蒙古部分合作社借款建設高標準農田,由于補助資金遲遲未支付,合作社面臨極大負債壓力,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新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實際效用也未得到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