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資體制具有很高的關聯度,需要財政體制、金融體制、行政管理體制等相關領域協調推進改革。
投融資體制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進一步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需要財政體制、金融體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價格機制、行政管理體制以及組織人事制度等相關領域改革的協調推進和配合。
投融資領域涉及范圍廣泛,很多投融資管理和投融資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并不完全是投融資體制不完善或改革滯后導致的。
比如,一些地方政府投融資行為不規范,熱衷于“上項目”“搞建設”“招商引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模式、產業投資基金等方式變相融資,違規通過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為公益性項目融資,與唯經濟增長論的地方政績考核機制緊密相關,也與現行財稅體制有待完善有關。
還有一些理論上可行、國外實踐中行之有效的投融資體制改革措施,之所以在我國難以應用或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往往也不是改革措施本身的問題,而是受到其他領域體制政策的制約。
以近幾年大力推廣運用的PPP模式為例,其本意是利用專業化的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的投融資、技術、管理等綜合能力,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的合作彌補“政府失靈”和“市場失靈”,從而擴大公共服務供給和提高公共服務效率。
然而在實踐中,一些地方政府把PPP模式異化成一種融資工具,通過固定回報承諾、指定回購股權、明股實債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甚至違規融資。
顯然,這不是PPP模式本身的問題,而是運用PPP模式的相關參與主體特別是一些地方政府“舍本逐末”,過于看重PPP模式的融資功能,而沒有很好地貫徹落實PPP模式的“公開公平的市場競爭”“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按效付費”以及“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等基本原則,從而導致PPP模式原本更加重要的融智(智力)、融資(資源)和融制(制度規則)等功能難以實現。
投融資體制具有很高的關聯度,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投融資體制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效,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得益于其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的同步推進和協調協同。接下來,進一步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補齊投融資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制度短板,釋放改革紅利,同樣需要其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的協調乃至整個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步推進。
為此,需要充分發揮中央層面已經設立的“促進投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在研究出臺新的或調整完善既有的重大投融資體制改革措施時,聽取財政、金融、國資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從而進一步提高相關改革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相關部門研究出臺特定行業領域的投融資體制改革或投融資政策措施時,亦應提議召開聯席會議并通過聯席會議征求其他成員單位的意見和建議,從而進一步提高相關改革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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