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為促進臨床合理用藥,使藥品回歸臨床價值,我國將于五年內全面建立藥品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其中,基礎條件和試點建設將于2019年完成。
據權威人士透露,我國將以基本藥物和特殊人群用藥為重點,以藥品臨床實際價值為導向,借鑒國際有益經驗和方法,建立健全符合國情的藥品臨床綜合性評價規范和工作機制。
記者了解到,當前全球范圍內不合理用藥問題突出。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一份調查資料顯示,全球范圍內,有50%以上藥品的處方、配藥或銷售不當,有50%的患者沒有正確用藥,30%的死亡是不合理用藥所導致。住院患者因不合理用藥發生藥物不良反應的比例為10%至20%,其中5%的患者因嚴重的藥物不良反應而死亡。我國不合理用藥現象也較為嚴重,有數據顯示,我國兒童不合理用藥達12%至32%。
2017年,原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強調,要加快藥品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建設,更好發揮藥品臨床價值功能。針對新版基藥目錄,國家衛生健康委副主任曾益新曾表示,基藥目錄更加注重臨床需要,突出藥品臨床價值,目錄實行動態調整;要重點調出已退市的、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較多、經評估不宜再作為基本藥物的以及有風險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優的品種替代的藥品。
上述權威人士指出,目前藥品并未實現閉環管理,研發、注冊、流通、使用、報銷的相關政策之間沒有形成聯動,可能會導致“研發時是一套數據,注冊的是另一套數據”等問題。
“藥品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將率先遴選疾病譜靠前、所涉疾病負擔重、基本用藥需求大、費用占比高、產業驅動力強、診療服務體系影響大的品類,作為優先評價對象。”該權威人士說。
據悉,我國將優先考慮建立抗腫瘤藥物、心血管病用藥、兒童用藥等臨床綜合評價分中心和評價基地,逐步在東、中、西部有基礎和具備條件的單位設立區域分中心和評價基地,整合拓展衛生技術評估資源。
上述權威人士透露,到2023年,我國將確立評價體系總體架構,基本完成評價方法體系建設。具體來看,2019年,建設臨床評價基礎條件和試點;確立評價體系總體結構,編制建設總體規劃,完成評價方法體系建設;依托現有設施和資源,遴選確定兒童用藥、心血管病用藥和抗腫瘤用藥領域的三個試點示范項目工程實驗室和五個區域臨床藥品評價基地。
到2020年至2021年,實現評價模型和臨床真實世界數據共享、匯總和整理分析;完成兒童用藥、抗腫瘤藥物和心血管病用藥領域示范及國家、區域評價基地建設;完成重大疾病和基本藥物主題的藥物臨床綜合評價、產出綜合評價結果政策建議(白皮書)、臨床推薦和公眾科普等三個層次結論應用。
2022至2023年,全面完善評價體系,建立國家評價協調中心和評價專家委員會,在綜合實力強的醫療衛生機構或科研所建設國家評價重點實驗室和100個評價基地;建立中國人群重大疾病多組學精準用藥模型,全面實現基本藥物目錄、臨床急需藥品清單等動態調整。
依托國家和省級藥物臨床綜合評價分中心和評價基地等,分類規范建設國家和省級藥品臨床綜合評價重點實驗室,形成全國藥物臨床綜合評價數據庫和信息平臺,建立多來源、多類型、多中心的數據與證據共享機制。
“所有藥物政策的最終落腳點都是臨床使用,藥品的實際臨床使用情況也是對所有藥物政策效果的最終反映。”北京大學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李玲表示,基本用藥大概可覆蓋95%的疾病,基層醫療旨在保基本,其療效確切,并具有較高的性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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