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最新公布的《非法仿冒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等機構黑名單》中,曝光了228個非法仿冒機構網站、含有非法內容的網頁、博客等。中國證監會也正在修改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加強對非法推薦股票的監管。
據中國證監會披露,一位陜西的投資者在購買了某薦股軟件后,又繳納了1.5萬元的“會員費”,接受所謂的“薦股服務”。在遭遇投資損失后,他被告知軟件版本不夠高,需要再次繳納1.6萬元升級費。此后,這位投資者再次繳費升級,再次投資遇損,這些“老師”們卻電話停機,消失無蹤。最終,監管機構調查發現,此案受害者較多,僅其中一個賬戶涉案金額就達30多萬元。
中國股市歷來不乏“股神”的傳說,這些“股神”到底是什么人?據監管部門有關人士介紹,有的是專業的詐騙團伙,有的是與市場“莊家”勾結、利用股民“抬莊”的“托兒”,還有的是專業投資咨詢機構的營銷人員違規拉客戶。業內人士說,有的所謂“股神”甚至從來不炒股、不看股票,就是把各種二手信息拼拼湊湊。
其實,“股神”的“畫皮”很容易被戳破,只要反過來想一想,如果“股神”推薦的股票真的那么牛,那么“股神”為什么不自己炒股賺大錢呢?
有人總結了“股神”薦股牟利的幾種手段:首先是推銷“薦股軟件”,以免費使用的方式拉客戶,隨后就以升級等各種名義,誘騙投資人購買軟件以便享受“薦股服務”;其次是冒充正規券商或持牌機構,從非法渠道獲取公民個人信息,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拉攏投資者上套;第三是設立“牛股”公眾號、微博等吸引關注,在各種QQ群、微信群,通過所謂的“專家”“老師”指導,賺取高額“服務費”。此外還有性質惡劣的“薦股割韭菜”,典型案例就是“汪建中操縱證券市場案”。汪建中的手法就是提前買入,逢低建倉,發布推薦報告,再拉高股價拋出股票獲利。
向公眾推薦股票的合法與非法界限何在?
我國刑法關于非法經營罪的相關法律條文指出,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涉案金額達到30萬元或違法所得達到5萬元,就可以追訴。”中國證監會打非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按照刑法的標準,現在的非法薦股行為絕大部分已經觸犯了刑法。
獲得中國證監會許可的持牌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咨詢公司,都可以在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進行查詢證實。中國證監會機構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薦股行為,我國有明確法律法規約束,不僅有持牌和從業資質的要求,同時有對其在媒體上薦股的專項規定。
目前,證監會正在針對較早出臺的一些條例進行修改完善,以適應當前新傳播形勢下的監管需要。在加強對持牌機構監管的同時,證監會各派駐機構聯合地方相關機構,建立監測網絡,并通過“黑白名單”的方式及時曝光披露。
中國證券業協會等行業組織也積極參與,持續曝光非法仿冒機構網站,含有非法內容的網頁、博客等。
盡管有專家表示,可以對涉及證券信息傳播的規模較大的各類群進行技術監管,及時發現存在于其中的違法違規現象,但由于此類案件從發現線索到調查取證再到依法處理,周期較長,且取證難度較大,因此需要投資人提高警惕,不信謠、不傳謠,不盲目跟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