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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恒松 鮑靜海 趙曉明 |
20世紀90年代,舊時的《預算法》《擔保法》和《貸款通則》等極大限制了地方政府的融資途徑,導致地方政府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建設過程中捉襟見肘,嚴重制約了地方經濟發展。對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困局,其根本原因在于財政分權改革后所帶來的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權和事權不匹配,地方政府長期面臨基建資金不足、融資渠道受限的窘境。隨著地方經濟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地方政府融資規模急速擴張,其償債壓力不斷增大。與此同時,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治理結構不健全、擔保行為不規范、項目投資效率低等問題日益凸顯,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對地方經濟的貢獻是否可持續以及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過度融資帶來的地方債務風險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在新常態下,我國宏觀經濟和區域經濟的發展呈現出新的特點,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仍然是解決地方資金缺口的有效途徑,是地方綜合實力進步與發展的引擎。短期來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仍有其繼續存在的必要性與合理性,但面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畸形特質所引發的一系列嚴重后果,必須對其體制機制所存在的缺陷進行糾正,加快推進轉型發展。
對于中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而言,2014年10月2日《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的出臺,是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轉型發展的開端。“文件”明確要求剝離融資平臺的政府性融資職能。自此,各部委及地方政府就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出臺了多項文件,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相關制度逐漸完善。盡管如此,地方政府違規舉債問題仍存在,如明股實債的PPP、產業基金、違規政府購買服務等。
面對中國地方政府債務問題嚴峻,對于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質疑之聲迭起,胡恒松博士等此時推出的《中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轉型發展評價報告(2017)》可謂非常及時,恰恰響應了當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舉債規范化的要求。本書研究的核心問題是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轉型發展,通過構建一個較為完整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評價體系,將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按照行政級別及區域,劃分為省、地級市、區縣三級進行分析。本報告基于公司業績、市場化轉型、社會責任三個板塊進行綜合評價,上述三個指標將作為一級指標,在每個一級指標下設二級指標,通過指標賦值整合后形成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總體評分,同時列示各級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具體排名情況并對排名結果進行解析。本書主要以中國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轉型發展評價總報告與部分省份分報告的形式呈現,數據豐富,內容翔實,致力于為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轉型發展提供參考及借鑒,促進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的良性發展,進而助力地方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