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海沉浮的你是不是曾經對上市公司的“任性”行為無可奈何?無處發聲?持股行權制度的確立,正在改變中國資本市場的投資者保護制度。
持股行權是指投資者服務中心公益性持有股票、基金、債券和期貨等品種,以投資者身份,行使表決、提案、建議、質詢等權利,推動各類市場主體參與持股行權和維權。
據了解,自今年4月持股行權試點擴展到全國范圍以來,投服中心已持有全國3300多家上市公司一手(100股)的股票。
盡管持股份額“迷你”,但散戶的“娘家人”制度卻是大有天地。如何把持股行權制度的作用發揮好?持股行權專家委員會成立的研討會上,各路專家發表了自己的觀點。
投服中心總經理徐明指出,持股行權作為中國資本市場的新生事物,還面臨著一些制度障礙,需進一步完善其頂層設計和明確投服中心的法律地位,在借鑒域外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切實堅持股東身份,從市場角度,以法律手段,行使股東權利,推動投資者保護與完善公司治理。
“投服中心公益股東權利的配置涉及資本市場多方利益主體,因此,投服中心公益股東權利配置的制度保障有賴于不同層次立法的強制性安排。”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陳潔認為,持股行權必須重視制度建構與頂層設計。投服中心作為特殊的普通股股東,要明確公益股東定位,堅持市場化維權。
數據顯示,目前A股公司有一半以上的股東大會參加股東人數少于20人,各類議案的否決比例低于3%。中小股東參與公司決策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間。近一年來,投服中心共參加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并行使表決權60余次,提出各類建議近400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部副總監徐明磊表示,公司治理實踐中,仍然存在大股東“一言堂”、程序合規掩蓋實質侵害。這些問題,總體上屬于公司自治范疇,外部監管往往很難直接介入。
從資本市場從嚴監管的角度出發,徐明磊認為,持股行權是對證券監管的有益補充,投服中心的投資者保護措施可與交易所的自律監管措施結合起來,共同完善投資者保護體系,正在帶動中小股東行權模式的深刻變革。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發展部總經理孫迪建議,投服中心可以借助其特有的平臺以征集投票等方式引導中小投資者達成一致投票的約定。
“這樣能夠將分散的中小投資者擰成一股繩,以整體的力量參與到上市公司的治理改善和重大決策中。”孫迪說,同時也讓中小投資者看到自身的力量,激發他們的股東意識,以更加積極的態度對待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發展狀況,從而促進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