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到深化金融改革時強調,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深化利率和匯率市場化改革。其中,“雙支柱調控框架”是較十八大報告全新增加的內容,也是未來我國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
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政策框架,在《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2016年四季度)》中首次提出。今年7月的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特別強調“雙支柱”調控框架。這次,在十九大報告中正式提出,表明其作為金融調控政策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金融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定位。
貨幣政策屬于傳統宏觀政策,過去主流央行的政策框架以貨幣政策為核心。而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后,各國監管當局普遍認識到只有貨幣政策對于維持金融系統穩定還不夠,很多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是由于宏觀審慎監管的缺失導致。于是,全球金融穩定理事會以及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提出了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中國人民銀行早在2009年就開始研究宏觀審慎監管框架,并于2016年將原有的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與合意貸款管理機制升級為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包括資本和杠桿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流動性、定價行為、資產質量、跨境融資風險、信貸政策執行等七個方面。宏觀審慎監管體系的建立,彌補了以往貨幣政策框架和微觀審慎監管的空白,引入了逆周期調控因子,目的是更好地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
實踐證明,“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框架,是我國在金融宏觀調控政策框架實踐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在維護金融穩定方面初步發揮了功效。首先,更加全面地對社會融資活動進行逆周期調節,促進銀行體系穩健運行,并及時將互聯網金融創新納入宏觀審慎監管;其次,有助于抑制資產價格的過度波動,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資產價格泡沫化趨勢;最后,增強了金融宏觀調控的前瞻性、有效性,維護了金融穩定。穩健的貨幣政策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造了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宏觀審慎政策為穩健貨幣政策實施和傳導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目前,我國的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已逐漸清晰,下一步還需要對相關機制進行加強和完善。
首先,要持續加強貨幣政策在推動利率市場化進程中的作用。一方面,加強人民銀行對流動性便利和公開市場操作等不同工具的搭配使用,保證市場流動性維持在合理水平,推進貨幣政策向更加個性調控轉型,增強價格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政策利率的信號作用和對市場利率的有效引導。目前貨幣政策利率向貨幣市場、債券市場傳導較好,但是對信貸市場的傳導仍然較弱。
其次,加強金融監管協調,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宏觀審慎監管從宏觀角度對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進行監控,在分業監管格局下需要有專門部門進行協調。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定成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并將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未來,應充分發揮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作用,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落實監管職責,強化宏觀審慎管理和逆周期調節,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
最后,隨著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的復雜化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需要不斷豐富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框架的內涵和外延,如繼續將跨境資本流動納入MPA,加強房地產市場的宏觀審慎管理,充分發揮好金融宏觀調控的積極作用,既防范金融風險,又促進實體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