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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庚堯 出版:東方出版中心? |
政府實行食鹽專賣,民間自然有人鉆政策空子。走私食鹽,可是死罪,但因為利潤極高,一些人往往鋌而走險。私鹽販子獲利豐厚,他們蓄養的私人武裝,甚至成為改朝換代的推手。譬如唐末黃巢,老家山東菏澤,三代都是私鹽販子。王仙芝原本也是販私鹽的。這兩個私鹽販子,摧毀了維持近三百年的大唐江山。元末更是典型,朱元璋起義的經費,大多由私鹽販子提供。
一把鹽,看似普通,可又豈止僅僅是一把鹽,里面有血,有淚,有仇殺,有王朝更替,蘊含著華夏的時代滄桑。當代著名歷史學家梁庚堯,以宋史研究為中心,涉及鹽業等兩宋社會經濟問題,其最近出版的《南宋鹽榷》一書中所收各篇論文,以南宋鹽產區與營銷區劃分為依據,對鹽榷先作分區探討,重點在于各區產銷規制、施行實況的異同與演變,及鹽戶、鹽商境遇的變化;最后跨越不同鹽區,討論規避政府控制的私鹽以及南宋政府如何為確保榷入而防治私鹽。
本書是南宋食鹽政府專賣制度的研究著作,從不同角度探究了南宋鹽業的地理分布特點、興盛與衰敝過程、政府法令的推動與成敗、私鹽的產生機理與防治等問題。政府經由對產銷過程的控制,以提高鹽價的方式,從鹽榷中獲得豐厚的利潤,用來支持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財政。以四川為例,自實施引鹽法后,鹽榷收入大增,支持了當地大軍的軍費。盡管增加財政收入一直是鹽榷的重要目標,鹽戶與鹽商的待遇,卻也隨著時勢的演變而有變化。
至于消費者,在鹽榷制度下必須買貴鹽食用,或是遭受抑配,甚至在配銷的情況下繳錢而無鹽可領。可是他們也有另外一項選擇,那就是購買私鹽食用,在沿海產鹽地區,連地方官的家屬都有人會購買私鹽。私鹽盛行,妨礙了官鹽的銷路,也成為影響政府鹽榷收入的最大因素。私鹽既有市場,利之所在,于是吸引更多生產者從事生產,更多商人從事運銷。這些結成群體的私商,所運銷的有時不僅是鹽貨,還包括茶、酒及其他商品,并且攜帶武器,抗拒追捕,傷害民眾。當政府的控制能力較弱而又緝捕較緊時,往往激為變亂,影響到社會的安寧。
作者旨在探究,在國運興衰、吏治良窳、財源劃分、地理環境、經濟景況等因素影響下,鹽榷與南宋財政、民生的關聯。本書主題明確,析論周密,對宋代鹽業史研究更臻完備而全面,折射出宋代社會經濟的某個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