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央“一帶一路”戰略部署為指導,以粵港澳合作為動力,立足泛珠三角廣闊區域,遵循國際一流灣區經濟發展規律,堅持開放引領、創新驅動、生態優先、法治筑基,不斷增強粵港澳大灣區的資源配置功能、集聚外溢功能、國際開放功能、互聯互通功能,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我國進一步推動對外開放的示范區,東南沿海城市群的引領區,參與“一帶一路”推動世界經濟發展的樞紐區,世界灣區經濟的新高地。
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首次提出要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在此之前,2015年3月國家頒布一帶一路愿景與行動計劃,首次在國家戰略層面提出打造粵港澳大灣區;2016年3月國家“十三五”規劃再次提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以此為標志,中國灣區經濟發展的新時代正在到來。如果說紐約、舊金山、東京是全球灣區經濟發展的典范,那么可以認為粵港澳大灣區正在成為中國發展灣區經濟的先行者。
A
灣區經濟是依托共享灣區形成的開放型區域經濟高級形態
縱觀世界灣區經濟發展歷程和成功案例,我們認為,灣區經濟是依托共享灣區形成的開放型區域經濟的高級形態。
首先,灣區經濟的前提是開放經濟。紐約灣區、舊金山灣區和東京灣區之所以能夠成功,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開放和對外貿易。其次,灣區經濟必須具備“擁海抱灣”的獨特地理條件,這是灣區經濟區別于一般沿海經濟的重要前提。由于“擁海抱灣”,灣區具有比一般沿海地區更優越的生態和區位,包括避風、水深和防凍等優點。由于灣區是共享的且由不同主體所共同占有,灣區經濟不同主體就有可能依托灣區建設港口群,這就是灣區經濟與沿海經濟區域最不同的地方。再次,灣區經濟本質上仍然是區域經濟,表現為“合群連河”。所謂“合群”,就是要與周邊城市連成一體而成為共生經濟體,這是由灣區經濟本身擁有一片共享海域水體決定的,由于有了一片合適的共享海域水體,灣區就會形成多個不同功能的城市,從而形成相當規模的城市群。另一方面就是“連河”,即在主要依賴水運的情況下,國內外產品主要通過灣區出入所連接的內河,然后再進出廣闊內陸腹地。灣區經濟不同于普通沿海經濟,也不同于普通城市群經濟,如果我們將沿海比作圍棋中的銀邊,灣區就是金角,灣區經濟依附“金角銀邊”從而構成開放型區域經濟的高級形態。
B
粵港澳大灣區疊加效應明顯、實力雄厚
粵港澳大灣區作為灣區經濟在中國的實踐,是一種復合疊加型灣區經濟體,存在著不同于其他類型灣區經濟的疊加效應。一是粵港澳大灣區本身構造可以分為三個層次,形成差異化疊加效應。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層次是珠三角的9個城市加上香港和澳門,也就是通常說的9+2城市群。據初步測算,這一核心區域2016年經濟總量超過9.11萬億元人民幣、約1.37萬億美元,其中珠三角9市合計近6.8萬億人民幣,正在逐步接近全球發達灣區經濟體經濟規模;第二個層次主要是廣東加上港澳地區,這一區域除包括核心區外,還包括汕尾、汕頭、揭陽、河源、陽江等廣東其他地區,目前這些區域盡管處于欠發達狀態,但這些地區為粵港澳大灣區提供了廣闊腹地;第三個層次可以延伸到福建、廣西、海南和臺灣,依托東南沿海灣區資源,以粵港澳大灣區核心區為核心,以廈門灣區為東翼和北部灣區為西翼,形成“一核引領、雙翼齊飛”的發展態勢,并帶動江西、湖南、貴州、云南、四川等區域發展。
二是粵港澳大灣區由處于不同制度框架之下的區域構成,形成體制性疊加效應。粵港澳大灣區不但擁有一國兩制方針下的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和自由港,而且還有深圳、珠海兩個經濟特區,南沙、前海蛇口和橫琴三個自由貿易試驗區,由此形成了包括特別行政區和自由港、經濟特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多重經濟體的體制疊加優勢和開放疊加形態,從而能夠產生巨大的經濟和社會能量。
三是粵港澳大灣區由“灣區群+港口群+產業群+城市群”組成,形成組合體疊加效應。從大區域來看,粵港澳大灣區主要是以環珠江灣區為核心,同時還包括大鵬灣區、大亞灣區等一些外圍灣區;正是由于灣區群的存在,在粵港澳大灣區范圍內形成了港口群,如香港港、深圳港、廣州港、東莞港、珠海港等;進一步來看,由于港口群的帶動,灣區內形成不同的產業集群,目前已經形成了通訊電子信息產業、新能源汽車、無人機、機器人等高端產業集群,同時也有石油化工、服裝鞋帽、玩具加工、食品飲料等中低端產業集群;正是由于港口群的存在以及產業集群的帶動,出現了大量移民人群,從而推動了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并最終形成不同功能、不同層級的城市群。由于存在上述諸多疊加效應,使得粵港澳大灣區無論是市場化程度還是國際化程度都相對較高,創新能力更為強勁,成為我國對外經貿的窗口、開放型經濟的先行地和城市群發展的引領者。
C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時機成熟、前景廣闊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正在成為共識。首先是國家層面的認同。如前所述,2015年3月國家頒布一帶一路愿景與行動計劃,首次在國家戰略層面提出充分發揮深圳前海、廣州南沙和珠海橫琴作用,深化與港澳合作,打造粵港澳大灣區。2016年全國人大批準的國家“十三五”規劃提出,加快前海、南沙、橫琴等粵港澳合作平臺建設,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和跨省區重大合作平臺建設。同時國務院印發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指導意見,明確要求攜手港澳共同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世界級城市群。其次,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已經取得了廣東省及珠三角城市與港澳地區的廣泛認同。早在2011年,廣東省政府公布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重點行動計劃,提出以東京灣區、舊金山灣區、紐約灣區為師打造環珠江口灣區,到2020年發展成為經濟規模超越紐約、東京、倫敦等三大國際都會區的、經濟實力及影響力名列全球最前沿的世界級規模的灣區城市密集群。
與此同時,珠三角各市積極行動起來,深圳、佛山、肇慶、江門、東莞、珠海等多地的政府工作報告都提出融入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從深圳市推進情況來看,2014年初深圳市政府工作報告中率先提出“發展灣區經濟”,當年年底市委市政府正式出臺大力發展灣區經濟意見,隨后還與港澳地區簽署共同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備忘錄,尤其是今年初市委六屆五次全會和政府工作報告,進一步從加強深港澳合作、打造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對外開放門戶、建設一帶一路重要樞紐、構建開放發展戰略通道等方面作出了共建粵港澳大灣區的具體部署。
具備發展粵港澳大灣區的基礎和條件。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在體制機制、基礎設施等方面都走在全國前面,具有發展灣區經濟并與全球發達灣區競爭的能力。
國際上發展灣區經濟的成功經驗可供借鑒。日本東京、美國紐約和舊金山等灣區城市群,充分利用獨特的“擁海抱灣連河”的灣區地理優勢,形成了“港口群+產業群+城市群”的疊加效應,通過不斷拓展周邊腹地,建成了國際金融、航運、貿易、創新和先進制造業中心,并引領全球經濟。這些國家發展灣區經濟的實踐和經驗為我們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借鑒。
D
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世界一流灣區
第一,要明確粵港澳大灣區戰略定位。以中央“一帶一路”戰略部署為指導,以粵港澳合作為動力,立足泛珠三角廣闊區域,遵循國際一流灣區經濟發展規律,堅持開放引領、創新驅動、生態優先、法治筑基,不斷增強粵港澳大灣區的資源配置功能、集聚外溢功能、國際開放功能、互聯互通功能,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我國進一步推動對外開放的示范區,東南沿海城市群的引領區,參與“一帶一路”推動世界經濟發展的樞紐區,世界灣區經濟的新高地。
第二,進一步加強粵港澳合作。一是充分發揮香港、澳門特殊作用,推動泛珠三角特別是廣東與港澳在重大基礎設施、產業、重大合作平臺、社會事務方面更緊密合作,開展多層次的合作交流。二是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重大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建設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構建能源供應保障體系,完善信息基礎設施。三是促進粵港澳三地共同培育對外開放新優勢。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充分發揮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示范帶動作用,推動口岸和特殊區域建設。四是共建宜居宜業的優質灣區生態,協同推進粵港澳區域生態文明建設,加強跨區域流域水資源水環境保護,加強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健全生態環境協同保護和治理機制。五是促進區域創新驅動發展,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在粵港澳大灣區范圍內設立創業投資基金,激發區域創新創業活力,大力發展眾創空間,支持創新創業平臺建設,促進泛珠三角區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六是在“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指導下加強粵港澳區域社會事業合作,促進教育、文化、醫療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旅游、社會治理等方面跨區域合作。
第三,切實發揮廣東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作用,依托前海、南沙和橫琴三大支點,發揮集自貿區、經濟特區、國家級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等綜合優勢,以國家一帶一路戰略樞紐為導向深化與港澳地區合作,加快建成粵港澳大灣區門戶樞紐。
第四,創新粵港澳跨境基礎設施建設模式,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內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一是繼續發揮多港聯動效應,以深港世界級海港樞紐功能為依托,聯合南沙等輻射范圍內的干線機場和港口,形成粵港澳超級港口群,加快港口轉型升級步伐,提高國際中轉業務比重,打造國際采購、國際配送平臺,形成區域生產性服務中樞與亞太綜合交通樞紐,強化粵港澳大灣區國際貿易集成功能,提升貨物貿易平臺效能,實現貿易、產業及資本在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循環流動,增強深港組合港的全球航運中心功能。二是依托香港、廣州和深圳三大國際機場,構建灣區內多層次航空運輸體系,拓展航空配套服務市場,加強互利合作共贏,不斷增強和擴大國際空港輻射功能。四是充分利用和發揮粵港澳三地信息企業聚集、信息產業發達、信息技術領先的顯著優勢,加快規劃布局一流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國際信息網絡核心節點,提高珠三角地區信息互聯互通功能,增強國際信息港節點功能。五是發揮即將開通的港珠澳大橋的作用,以區域交通運輸一體化為目標,編制綜合交通體系總體規劃,統籌考慮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布局、管理模式、線網走向,加快建設高速鐵路城際軌道交通網絡、高速公路網絡、高等級內河航道網絡等具有現代化水平的陸路、水路交通網絡。(作者:譚剛,深圳市委黨校副校長、教授 申勇,深圳市委黨校決策咨詢部主任、教授)